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立法會三讀通過「一地兩檢」條例草案,除了歸功於建制派議員堅守崗位之外,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果斷祭出「限時辯論」一招,令反對派難以無了期拉布,也是主要原因。
「限時辯論」是限制反對派拉布的殺着,等於廢了反對派的武功。事後反對派氣急敗壞,指梁君彥違反議事規則,對他提出不信任動議。然而,反對派的不信任動議根本缺乏理據,他們表面針對梁君彥,實際是針對「限時辯論」,圖向主席施壓,令他之後不敢再果斷行使權力。反對派愈攻擊主席,愈說明執法有效。
反對派指主席「控制審議進度」是「違反議事規則」,完全顛倒是非。根據基本法,立法會主席的職責就是主持會議,議事規則亦授權主席確保會議正常進行,「控制審議進度」正是主席的職責之一,有什麼可批評之處?難道任由反對派沒日沒夜、不着邊際地拉布,還要讚賞他們發言有創意,才是主席應盡之責?
決定「限時辯論」是主席的權力,上屆立法會主席在審議財政預算案時同樣祭出此招。在處理一些關係香港整體利益、具有迫切性的法案及撥款時,主席為確保表決如期進行,採用「限時辯論」合法合情合理。基本法及議事規則都授權主席主持會議,主席自然有權決定「限時辯論」,何來越權?相反,議事規則從來沒有拉布制度,反對派拉布才是真正越權,作出限制有什麼不妥?
反對派指其發言權受損,更不成理由。條例草案已經討論了128個小時,什麼理據、觀點都已經清楚表述,絕對有足夠時間讓反對派議員發言,甚至時間多得讓反對派可以隨意點人數、中止待續議案,這樣的辯論,時間難道還不夠?
立法會雖然完成議事規則修訂,有力限制拉布,但針對拉布最有力的武器,始終是「限時辯論」,這等於為反對派的拉布加上一個「金剛箍」,不論他們如何拉布,都不會影響最終的表決時間,限時辯論結束,便會付諸表決。反對派的拉布如何賣力,都改變不了大局,影響不了表決,更遑論將法案及撥款拉死。
因此,反對派提出不信任動議,只是「發爛渣」,將拉布的慘敗遷怒於梁君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