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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港獨」分子絕不能手軟

2018-07-19

朱鼎健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宣佈警方引用《社團條例》第151章第8條,以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為由,宣佈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社團條例》第151章第8條列明,特區政府有權以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為理由,禁止任何社團或其分支組織運作或繼續運作。這個決定值得所有中華兒女支持。

事實擺在眼前,「香港民族黨」一直在搞小動作,企圖將香港從祖國分裂出去,並滲透中小學校園,散播「港獨」歪理,荼毒青少年學生,更多次在大專院校藉舉辦論壇向大學生宣揚「港獨」。這些言行已超越了言論自由的範圍,違反了基本法。基本法清楚寫明,香港是祖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香港民族黨」分裂祖國的禍心昭然若揭。

此外,「香港民族黨」勾結外部勢力,包括「台獨」、「疆獨」和「藏獨」分子。早前有媒體揭露,「香港民族黨」的召集人陳浩天前往台灣出席一個由「台獨」分子主辦的論壇,公開鼓吹「推翻中國共產黨執政」。還有媒體報道,陳浩天曾揚言,將與境外分裂勢力成立聯盟。若是屬實,更明顯觸犯《反分裂國家法》,更應受到法律的制裁。

維護國家安全是每一個中國人的責任,我和廣大香港市民一樣,全力支持特區政府依法取締「香港民族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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