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蒐戴耀廷煽「獨」證據 君堯促律政司速起訴

2018-08-08
■何君堯表示,經諮詢資深大律師意見,戴耀廷的言行涉嫌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希望律政司可果斷行動,起訴戴耀廷。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何君堯表示,經諮詢資深大律師意見,戴耀廷的言行涉嫌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希望律政司可果斷行動,起訴戴耀廷。 香港文匯報記者劉國權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新界關注大聯盟」昨日舉行「依法聲討『戴』罪偽學」新聞發佈會。立法會議員、「大聯盟」發言人何君堯表示,經諮詢資深大律師意見,戴耀廷今年3月赴台灣出席「五獨論壇」,其中的言行涉嫌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引起他人憎恨或藐視中央政府或特區政府。「大聯盟」已將相關法律建議提交律政司,希望律政司可果斷行動,起訴戴耀廷。何君堯並批評戴耀廷的行為不配為人師表,同時將意見交予香港大學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冀港大革除其職務。

今年3月25日至26日,由多個海外反華及「獨派」組織代表參加的所謂「港澳中台及多民族自由人權論壇」,一連兩天在台北舉行。與會的包括達賴反華集團在台灣代表達瓦才仁、「蒙獨」組織「大呼拉爾台」秘書長代欽、「疆獨」組織頭目熱比婭特別代表Umit Hamit等多名海外「獨派」組織成員。

戴屢鼓吹「港獨」言論

戴耀廷在該論壇上發言時聲稱,香港未來的「民主運動」應定位為「反專制」,及與其他地方支持民主自由的人建立「公民外交」,更稱一旦「反專制」成功、在中國內地建立「民主社會」後,「我們可以考慮成為一個獨立的國家,我們可以考慮成為一個聯邦的部分,我們也可以考慮歐盟那種邦聯的一部分,這種就是民主自決」。他其後更在網上稱港人可以考慮「與中國其他地區的族群組成聯邦或邦聯」。

何君堯昨日表示,戴耀廷在今年3月出席該台灣反中組織舉辦的論壇,更與「疆、藏、蒙、台獨混埋一齊」,不僅在論壇上鼓吹「港獨」,更計劃與其他「自決民族和省份」結合「聯邦制」云云。翌月,戴耀廷更在社交媒體上公開發表涉及煽動「港獨」和仇恨中央的言論。

他續說,「煽動罪唔一定係暴力,暴力唔係唯一要素。」在徵詢過刑事檢控方面的資深大律師的專業意見後,他認為目前已經掌握充分確切的證據,證明戴耀廷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和第十條。

言論自由有底線

何君堯指出,戴耀廷以「言論自由」、「學術自由」為擋箭牌,密謀策動不同政治行動,包括違法「佔中」、干預選舉的「雷動計劃」等,更試圖分裂國家和鼓吹「港獨」,荼毒青少年,誤導滿腔熱血的青年人,又形容「(『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是第一個受害者,(『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是第二個」。

對於反對派中人聲稱在香港社會應該可以發表「任何」主張言論,何君堯指,言論自由是有底線的,並舉例「任何人自稱是三合會成員已屬違法」,又強調戴耀廷「已經唔係講懱暐眾獢v,而是已經付諸實際行動,特區政府有充分法律理據起訴他,促請政府盡快行動,避免更多青少年被「洗腦」。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及第十條,任何人意圖引起他人憎恨或藐視中央政府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等,已屬違法;任何人發表煽動文字、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等,已是作出了明確的罪行。

政府不起訴 或自提訴訟

何君堯指,雖然戴耀廷是赴台出席「五獨論壇」,但即使特區受治外法權所限,仍可考慮根據戴耀廷4月在社交媒體所發表的言論去作出檢控。他已將相關的法律建議書呈交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並希望律政司下月至10月底前決定,是否果斷行動起訴戴耀廷。

他指,政府若不起訴戴耀廷,「大聯盟」將循普通法自行提出訴訟。他又批評戴耀廷的行為不配為人師表,同時將意見交予香港大學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冀港大革除其職務。

戴耀廷在接受傳媒查詢時稱,自己不在香港,不清楚對方指控的內容,但「看來專制政權正造勢要提出檢控」,以「阻嚇」一切與「港獨」有關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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