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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三成中學生曾遭「網欺」 私隱署:數字「冰山一角」

2018-09-05
■黃繼兒   資料圖片■黃繼兒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尹妮)「起底造低佢!」網絡及資訊發達,個人資料、照片、影片易被「有心人」挪作網絡欺凌,令人感到不安甚至抑鬱。有調查發現,12.1%的中學生曾對他人「網絡起底」,另有31.4%的中學生曾試過在未經同意下,被別人上載自己的個人照片或影片,17.1%的受訪者更曾經歷嚴重至非常嚴重的焦慮。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過去5年接獲網絡欺凌的投訴數字有明顯上升趨勢,但認為數字僅屬「冰山一角」。

港大法律及資訊科技研究中心昨日舉行研討會,談及網絡欺凌,會上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教授陳高凌表示,他的團隊於今年2月至6月期間,訪問了2,120名中二至中五級的學生,以了解中學生網絡欺凌的情況。

調查發現,有12.1%的受訪者曾試過在網上「起人底」,當中53%是搜查自己喜歡對象資料,51%是搜查自己不喜歡對象資料。內容包括他人名稱、個人照片或影片、生日日期、學校及感情狀況。

66.4%受害者不作跟進

調查並發現,31.4%受訪者說,曾試過有人在未經同意下,被別人上載自己的個人照片或影片,15.1%受訪者則被別人上載自己的手提電話號碼。不過即使被他人擅自上載個人資料,但66.4%受訪者沒有作出任何跟進,34.7%則會私下聯絡對方要求移除有關資料。

陳高凌表示,調查發現,有12.5%的受訪者知道被人上載資料後,曾經歷嚴重至非常嚴重的抑鬱,17.1%經歷嚴重至非常嚴重的焦慮。他說,「網絡起底」令事主感到受侮辱、受到追擊甚至是名譽受損,同時會延伸至現實生活,形容是實際的傷害。

不過,香港目前並無法例針對網絡欺凌,只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不誠實取用電腦條例》,令不少人在網絡上以匿名方式欺凌。香港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張善喻說,社會沒有就網絡欺凌定下清晰定義,加上法例不足,難以打擊網絡欺凌,形容立法及執法困難重重。

黃繼兒:「網欺」個案勁升一倍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在研討會上表示,本港網絡欺凌的情況有上升趨勢,單在2016年至2017年間,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收到與網絡欺凌相關的投訴個案已上升了一倍。

他並引述一項本地社會企業的調查結果,指四個學生中就有一個曾遭網絡欺凌,相信相關調查數據及投訴數字只屬冰山一角,不少網絡欺凌行為根本未有舉報。

黃繼兒說,澳洲、新西蘭及加拿大等地也有法例針對網絡欺凌,香港現時沒有相關法例,但網絡欺凌亦可能涉及如刑事恐嚇、勒索、發佈淫褻物品或非法入侵及誹謗等行為,現時可援引其他不同的法例作規管。

他強調,在考慮是否有必要就網絡欺凌問題制定具體法例時,應詳細考慮現行的法律和行政措施是否足以有效地處理網絡欺凌的問題;若不足夠的話,又是否有迫切需要以另行立法的方式解決現時不足之處。

黃繼兒表示,公署會繼續緊貼環球個人資料私隱發展的趨勢,評估就相關個人資料的法例作檢討的迫切性,以期在資料私隱保障與其他公眾利益(包括資訊自由流通和言論自由)之間取得適當平衡。

長遠而言,公署會努力加強教育和推廣工作,培育「保障、尊重個人資料」文化,從而減少社會上網絡欺凌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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