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棟國:零容忍取締「民族黨」 杜絕禍港之火燎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何西)特區政府日前禁止「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運作。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昨日強調,處理「港獨」問題必須採取「零容忍」態度,又以2014年違法「佔中」為例,強調「佔中」與「港獨」無異,若不趁早禁制,只會讓禍港之火燎原。
黎棟國昨日出席電台節目時強調,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亦是建基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運作建基於「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而法律則是建基於國家憲法及由全國人大通過的基本法,當中基本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寫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而「港獨」主張恰恰是將這些基礎拆除。
他續指,「港獨」分子聲稱他們無份制訂基本法,故不接受和不遵守相關條文,但他並不認同:「香港咁多本地法律,有邊條係由年輕人制定?」他解釋,香港絕大部分的現行法律是回歸以前制定,並在回歸後通過基本法認可轉化為特區法律,故問題不在於有沒有份制定法律。
黎棟國強調,基本法是香港最高的憲制性法律,香港市民須接受法律每一條條文,而香港市民核心價值之一的自由也受到基本法第二十七條保障,如以同一道理與思維,香港市民亦須遵守基本法第一條的內容。
「民族黨」有計劃有行動
對於特區政府禁止「民族黨」運作,他明言「港獨」絕對不可容忍,而「民族黨」有綱領、有計劃亦有行動,「唔係話講吓就算」,就好像當時違法「佔中」的概念最初是由一人所撰的文章提出,一直發展下來,最後爆發了行動,故「佔中」與「港獨」無異,擔心若不趁早禁制,只會讓禍港之火燎原。
黎棟國說,對當時「佔中」感受甚深,指「佔中」引致社會相當大的撕裂,雖然通過香港市民共同努力下最終和平落幕,但之後卻發生了旺角暴亂,慨嘆為何香港在基本法的保障下仍會發生這類事件。
他又指,有人提倡「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等違法口號,但香港成功的最大基石就是良好法治,對有人用這些違法口號破壞法治,實在令人痛心。
他強調,香港絕不容忍任何暴力行為,「佔中」已讓香港廣大市民清楚明白到暴力為香港帶來的傷害,因此特區政府對於任何鼓吹「港獨」的行為,態度都要非常明確,一律採取零容忍態度。
至於現時提倡「自決」的人士大多為年輕人,黎棟國認為由於大多年輕人面對着各種問題,如高等教育學位不足、樓價過高導致無法置業等,繼而對社會充滿許多不滿,希望政府能與年輕人有商有量,為他們提供向上流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