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民族黨」已被列為非法社團禁止運作,但反對派仍計劃於今日發起遊行聲援。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日強調,任何被視為協助、援助或贊助「民族黨」的活動,均可能要負上刑事責任。
梁美芬昨日出席港台節目《城市論壇》時表示,早在「民族黨」兩年前申請註冊之時,特區政府就應該果斷地拒絕他們,不應讓「港獨」分子有任何遐想,容許這些人繼續倡議「港獨」,並形容政府取締「民族黨」是「遲來的決定」,日後若再有社團倡議「港獨」,政府都應該從速、果斷宣佈那些社團為非法組織。
對於反對派在「民族黨」被禁後發起遊行聲援他們,梁美芬強調「民族黨」已是非法社團,任何協助、援助或贊助非法社團的活動,包括在資金、人力甚至技術上如租場等援助,均屬於違法,而在facebook上轉發「民族黨」專頁的訊息也是援助的一種,不要以為有關平台是互聯網就毋須負上任何責任。
梁美芬批「眾志」同涉「獨」
至於鼓吹「自決」的組織應否被取締,她點名指「香港眾志」等提倡「自決」、並作出類似言行的團體,政府都應該從速果斷取締,因在國際法之下,「自決」只適用於主權國本身,但香港並非主權國,提倡「自決」與「港獨」無異,牽涉暴力與否並非取締與否的必要條件。
梁美芬認為,今次事件將為日後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時提供有用的參考價值,社會現時也應開放討論二十三條立法。
出席同一節目的教育評議會主席何漢權亦認為,政府今次展現了「難得的勇氣」,因過去「民族黨」明目張膽在校園外宣「獨」,大家有目共睹,取締「民族黨」可讓學校有規可循,而教育界應及早做好預防「港獨」入侵校園的工作。
不過,同場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就聲稱,「民族黨」僅得幾個成員,「冇乜人識」,程度並未達國際法所指的對國家安全達到真實嚴重的即時威脅,今次取締「民族黨」有如「講吓都唔得」。而曾稱或會邀請陳浩天演講的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黃程鋒,就聲言港大並未有計劃邀請對方出席,但「不排除」這個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