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紅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新活力青年智庫總監
特區政府自宣佈取締「香港民族黨」後,社會各界關於必須盡快就基本法23條立法的訴求越來越強烈,特首林鄭月娥昨日表示,為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何時立法需要審時度勢。綜合社會各方意見,23條立法不能再拖延,應有清晰明確的時間表。2003年提出的草案不可以照用,因為「港獨」的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並非以「暴力或武力」作界線。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發表聯署聲明,堅決支持保安局長依法禁止違憲違法的「香港民族黨」運作,同時呼籲特區政府應就基本法23條盡快開展本地立法工作。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直言:「目前香港法例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尚存不足,冀本屆政府做好基本法第23條立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亦認為,要根治各種各樣無論以個人或社團鼓吹「港獨」的行為,必須盡快為23條立法。訪京的專資會日前與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沈春耀會晤,專資會會長李鏡波引述沈春耀講話表示,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若不立法,會令基本法不完善。
主流民意支持盡快展開23條立法
取締「香港民族黨」彰顯司法正義,沉重打擊「港獨」勢力,但「港獨」分子不會輕易退出政治舞台,取締「香港民族黨」亦不能完全阻止「港獨」在香港進一步傳播,加上陳浩天等人仍未受到法律制裁,暴露了香港法律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漏洞,顯示23條立法已具高度必要性及迫切性。
2014年違法「佔中」以來,更多的香港市民意識到,香港日趨複雜的政治現實需要通過23條立法來予以限制。去年一項由媒體進行的民意調查,詢問網民應否盡快就23條立法,以及是否認同「未立法的不良影響有目共睹」。結果顯示,80%的人認為應該盡快就23條立法,79%的人認同「未立法的不良影響有目共睹」。到今天,盡快展開和完成23條立法,已經成為香港主流民意。
澳門早於2009年已通過國家安全法,不久前又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安的制度配套。同樣實行「一國兩制」,香港回歸祖國足有21年,關乎國家安全的23條立法仍未完成。正如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指出,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上至今制度不完善,「甚至是世界上唯一長期沒有健全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地方,成了國家總體安全中一塊突出短板和風險點,也是直接影響香港市民安全的重大風險點」。
目前社會上討論23條立法問題有兩個焦點:一是什麼時間是立法適當時機?二是2003年提出的草案是否可以照用?
23條立法應有時間表
對於本屆政府而言,23條立法已不是「立與不立」的問題,而是「何時立」的問題。社會人士確實有很多理由要求馬上啟動23條立法,但站在特區政府角度看,2020年立法會選舉後應是適當時候。但亦有意見認為,2020年立法會選舉,到2022行政長官換屆選舉,期間的「空檔」不足一年,本屆政府能否完成立法有頗大疑問。有意見更認為,香港社會現時已是極度兩極化,加上比例代表制下,即使及早就23條立法,對立法會整體運作的影響不大。加上經歷違法「佔中」、旺角暴亂及「港獨」囂張風潮後,香港社會對23條立法的接受程度,與2003年已是不可同日而語,認為可以加快立法進度。
綜合不同意見,23條立法不能再拖延,無論是盡快開展本地立法工作,還是宜在2020年立法會選舉後展開,23條立法都應有時間表。特首即將發表的施政報告,期望能對此有清晰明確的表述。
國務院港澳辦日前就禁制「香港民族黨」發表聲明,提到任何宣揚「港獨」主張、從事分裂國家活動的組織,「無論其規模、影響大小,是否採取暴力或武力方式,其活動的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都是十分嚴重的,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對此必須採取『零容忍』的態度。」港澳辦表明對「港獨」的違法性和社會危害性並非以「暴力或武力」作界線,這也間接證明2003年提出的草案不可以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