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特區政府公佈《國歌條例草案》內容後,立法會各建制派政黨均表示,有關法例希望可以釋出尊重國歌的清晰訊息,而蓄意貶損國歌者才會受到刑罰,市民毋須過分擔心,而政府亦應加強宣傳及解釋,釋除市民的疑慮。就反對派聲稱草案建議在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儀式時奏國歌是要「排斥」反對派,他們質疑有人「心中有鬼」,所以危言聳聽,更令人質疑他們是否真心擁護基本法、效忠中國香港特區。
議員宣誓奏國歌恰當
民建聯主席李慧�k指出,草案的目的是維護國歌的尊嚴,除非是惡意作出詆譭國歌的行為,否則市民毋須擔心動輒得咎,並相信市民可在立法會審議國歌法的過程中,通過政府的解釋,進一步了解草案的內容,「我相信只要條文及解釋得清楚,市民出於誤會而犯法的可能不大。」
就條例草案建議,行政長官、主要官員、法官及立法會議員宣誓前要奏國歌,她認為這是恰當的,因為他們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憲政架構的最核心部分,而宣誓是莊嚴的場合,播奏國歌是恰當的。
李慧�k指出,倘有人擔心此會成為日後DQ(被取消議員資格)的理由,相信有關人等可能心中有鬼,「身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區的立法會議員,居然對宣誓前奏國歌有疑慮,簡直匪夷所思。」
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表示,國歌與國旗、國徽,都是國家主權、地位及尊嚴的象徵。近年香港多次發生有人在公眾場合侮辱國歌的事件,這正正顯示盡快訂立國歌法有現實需要。政府應盡力向市民解釋立法的必要,同時加強宣傳及解釋,增強港人的國民身份認同和歸屬感。
尊重國歌符政治倫理
針對有部分反對派中人反對國歌法立法,他強調基本法第一條已表明,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而立法會議員尊重國歌亦是基本的政治倫理。這些人藉立法會議員宣誓時奏唱國歌一事大做文章,甚至「擔心」受到「政治打壓」,是無視國家尊嚴、無視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除非有人心中有鬼、不願承認這個關係以及自己身為中國人的身份,否則何須抗拒有關安排?」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指出,所有國家都會立法維護國歌、國旗及國徽的尊嚴,而國歌法已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有立法的憲制責任。特區政府是次通過本地立法的方式落實,並根據香港實際情況作出微調,是值得支持的。政府亦應該加強向市民宣傳。
自由黨黨魁鍾國斌指出,每個國家每位國民都必須尊重自己國家的國歌,故看不出反對派有什麼理由去阻礙國歌法的通過,又認為在法例通過後,警方在遇上相關罪行時應加快搜證及檢控工作,不能拖得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