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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辯方專家同意傷勢可自殘

2019-01-10
■前年8月林子健(左) 在何俊仁(右)及林卓廷(中)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聲稱被「擄走虐打」。 資料圖片■前年8月林子健(左) 在何俊仁(右)及林卓廷(中)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聲稱被「擄走虐打」。 資料圖片

辯方傳召的專家證人,是英國法醫及法律醫學專家Dr. Jason Payne-James。他在庭上供稱被告身上的傷勢,與被告自己描述的受襲情況吻合,但不能確認傷勢是在自殘抑或是被他人襲擊下造成。

Jason Payne-James指,根據不同的力度,所受的傷亦不同,大致可由發紅、瘀傷、腫脹、皮膚裂開、及皮下骨折等遞進。若是被鈍物襲擊的傷勢如呈紅腫狀態,一般會在6小時內消退;瘀傷則因人而異,不能單從顏色判斷受襲的時間。

他形容被告的肚皮和大腿均有線狀傷勢,大部分屬瘀傷,經鈍挫產生,造成的力度屬中度。

Jason Payne-James同意控方專家分析,即相關傷勢可能是由自己造成,但他亦舉例指如有人站在被告身後或在左腳下方擊打,亦能造成相關傷勢。

至於被告大腿上的釘傷,因需經醫療程序移除釘書釘,故不算是輕微或表面傷勢。至於釘傷為何呈「十」字形狀,他無法評論。

他又指,被告身體其他部位沒有傷痕,對本案並不重要,因被告不一定全身均遭人擊打。

總括而言,被告身上的傷勢與其自己描述的受襲情況吻合。惟遇襲造成的傷勢亦可模仿是由自殘而成,反之亦然,故醫學證據不能經常作相關辨識。

Jason Payne-James在盤問下,同意無法確定被告遭襲擊時,襲擊者身處的確實位置,而施襲者可能是站在被告的後方施襲,亦只屬其中一個可能的情節。聆訊今日繼續。■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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