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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無「不愛國自由」 朱凱Y自暴其「獨」

2019-01-11

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政府公佈醞釀多時的《國歌條例草案》,反對派隨即猛烈炮轟,朱凱Y更指要大幅刪減國歌法條文,例如關於立法會宣誓要求、將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奏唱國歌時要求人的舉止等條文,「令條例相對無咁辣」。他並指國歌法影響不表達愛國的自由,甚至影響議員宣誓云云。國歌法的核心是尊重國歌,效忠國家,朱凱Y指國歌法影響不表達愛國的自由,這根本是一個假議題,立法會議員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宣誓效忠「一國」之下的香港特區,議員當然需要愛國愛港,沒有不愛國的自由,這不但香港的議員沒有,全世界的議員都沒有。朱凱Y如此關心宣誓效忠問題,如此抗拒國歌,正暴露其「獨」性難改,這樣的人沒有資格做立法會議員。

根據全國實施的國歌法,自中央政治局、人大政協、各級官員以至法庭法官、執法人員,宣誓就職的場合都必定要奏唱國歌,目的是要提醒他們要尊重自己的權責,同時也是對權責的一種確認,更是一種政治上的認同和效忠。香港要進行國歌法的本地立法,自然有責任將有關立法原意套用於香港,其中除了就「侮辱」國歌訂立罰則之外,更要求立法會議員及其他公職人士在宣誓就職時奏播國歌,這本來是十分正常的安排。

宣誓儀式播國歌十分正常

然而,反對派卻對此反應激烈,毛孟靜指要求在宣誓儀式播國歌的新建議,是一種政治施壓,發出「一國」行先的信息。朱凱Y更指國歌法影響不表達愛國的自由,甚至影響議員宣誓云云。這些荒謬說法正正反映了國歌法事件的重心,並不在於形式,甚至不在於國歌本身,重點在於政治效忠,表達對「一國」的認同。毛孟靜指她反對播國歌就是因為此舉發出了「一國」行先的信息,朱凱Y要所謂「不愛國的自由」,大幅刪減國歌法條文,都說明他們真正反對的不單是國歌,而是拒絕認同及效忠「一國」及「一國」之下的香港特區,這才是事件的核心。

無疑,愛國發自內心,愛國也不能強制,至少強制朱凱Y、毛孟靜等人愛國是緣木求魚。但同時,他們並非一般市民,而是屬於建制的立法會議員,擁有公權力和豐厚薪津,這樣就不存在所謂不愛國自由的問題。基本法第104條訂明,立法會議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當中已有明確的愛國愛港要求,如果一個不愛國不愛港的人,怎可能會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

當中的邏輯是很清楚的:立法會議員並沒有不愛國的自由。事實上,愛國是全世界從政人的基本要求和操守,美國的參眾兩院議員、英國的下議院議員,會糾纏什麼不愛國的自由嗎?他們會抗拒在宣誓以至其他場合奏播國歌嗎?絕對不會。所以,國歌法立法在全世界都沒有遇到香港般的阻撓,這究竟說明了什麼問題?

暴露拒絕效忠國家

香港進行國歌法本地立法目的不在於罰,而是要尊重國歌、尊重國家,建立對國家的政治認同。立法會作為建制的重要一環,立法會議員不論政見如何,都沒有理由抗拒國家認同,一邊不承認國家主權,不承認中央對香港的憲制權力,一邊繼續議員我自為之,這本身就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也不應該在「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特區出現。因此,要求立法會議員宣誓時奏唱國歌,並非無的放矢,也不是行禮如儀,而是彰顯立法會的政治認同,表明朱凱Y、毛孟靜之流究竟效忠的是哪一國。

「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材須待七年期。」但看來要測試反對派的效忠、測試他們是否有基本的愛國心,只需要一個國歌法就足夠。朱凱Y等對國歌法的抗拒,先是無所不用其極地拉倒,現在又提出大幅度地刪減,為的是什麼?不就是要迴避、抵制向國家效忠的問題嗎?朱凱Y對國歌的抗拒正暴露其「獨」性難改。

香港立法會議員宣誓時要奏播國歌,誓言要有法律效力,目的就是要建立他們的政治認同。一些反對派人士現在激烈反對,豈不正正說明強化議員的政治認同,確實是刻不容緩。至於朱凱Y如此抗拒國歌,要千方百計爭取不愛國的自由,這樣的人當然不符合立法會議員資格,下屆DQ其參選資格已無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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