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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尹兆堅涉傷保安 自己友包庇拒交證人

2019-02-01
■林卓廷及尹兆堅涉嫌在去年6月以暴力衝擊立法會會議,令兩名保安人員受傷。 資料圖片■林卓廷及尹兆堅涉嫌在去年6月以暴力衝擊立法會會議,令兩名保安人員受傷。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去年立法會審議「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民主黨議員林卓廷及尹兆堅阻礙會議進行,令兩名保安人員受傷,被控妨礙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後者另被控普通襲擊。律政司上周向立法會申請特別許可,讓6名立法會人員就案件提供證據。反對派昨日動議立法會不向律政司批出許可,並聲言指「行政當局利用司法介入立法會工作」。建制派批評反對派為包庇同道,赤裸裸妨礙司法公正。議案最後被否決。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七條,未經立法會特別許可,議員或立法會人員不得就會議內容、程序等作證。律政司上周向立法會申請特別許可,讓6名立法會人員就案件提供證據。

立法會昨日處理有關申請,原本可在毋須辯論下給予許可,但工黨議員張超雄根據議事規則第九十(二)條,動議拒絕給予許可。

動議拒讓立會人員作供

張超雄聲稱,《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原意是保障議員,但律政司卻以此檢控林卓廷及尹兆堅,聲言行政當局「濫權」,「利用」司法「介入」立法會工作及在議事堂發生的「和平表達」事件。

林卓廷及尹兆堅雖然在辯論中避席,但民主黨派出主席胡志偉及議員許智葶凰狺芶G護,更攻擊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聲言對方在審議「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吹黑哨」、「有權用到盡」云云。

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表示,反對派稱不讓立法會人員作證是立法會的特權之一,但在議會特權及司法公義之間可以作出平衡,而過去也有案例確認這點。

他又指出,林卓廷及尹兆堅都曾稱法庭會「還他們清白」,而現在只是批出許可,讓中性的證人、證據可提供予法庭,讓法庭作出公正裁決,還事實真相。

工聯會議員何啟明指,早料到有議員會提出此議案,但沒想到是來自工黨的張超雄,批評對方赤裸裸包庇犯事同道,又質疑反對派在事件有人受傷下,竟聲稱是「和平抗議」,難以理解他們對「和平」及「暴力」的尺度與一般人有如此大的分別。

他強調,當立法會人員因議會問題受傷時,立法會有責任為他們出頭,這才是良好僱主的態度。

議事大晒 傷人唔准查?

工聯會議員郭偉L批評,張超雄作為工黨代表,「竟然話畀大家聽,議員言論自由大過天,就算有前線同事受傷,都唔准出聲、唔准嘈、唔准查,嘩!呢個工會嚇死人!」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指,張超雄就連立法會人員作供也不容許,「為鷩隻菑v友,而去阻撓證人就一宗刑事案件作供,赤裸裸妨礙司法公正,呢種做法真係令我大開眼界」,批評對方和支持議案的反對派議員「以後仲講乜洈k治」。

他更形容,如果議案獲得通過,就是「香港法治最黑暗鴾@天」,開啟立法機關干預刑事案件審訊的極壞先例。

干預刑案先例 幸未通過

議案最後在功能團體和地方選區皆未獲過半數贊成而被否決,3名在席的民主黨議員涂謹申、胡志偉及黃碧雲投棄權票。

立法會向律政司批出許可,讓6名立法會人員就案件提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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