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去年揭露劉小麗涉嫌偷步籌款。 資料圖片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因鼓吹「自決」而被裁定提名無效、不能夠參加去年11月立法會九龍西補選的劉小麗,由於已報名參選,故仍須按規定申報選舉開支及捐贈。雖然她早於去年6月已表態有意參選,並在7月至8月已在不同場合籌款,在8月更已開始向競選團隊支薪,但她僅申報自9月1日開始收取的捐款。有大律師指出,如果她在有關場合明言要籌募選舉經費,卻未有申報籌得款項,有可能違反選舉條例。
劉小麗的選舉申報書昨日公開。雖然她的「參選人」身份僅維持了11天,但她申報用了70.2萬元,與去年3月立法會補選中被DQ的「香港眾志」周庭相比多出3倍。
劉小麗最大筆開支為代理人及選舉助理薪金,自去年8月1日到她被裁定提名無效的10月12日,兩個多月就用了近25.7萬元,而選舉廣告也用了20.8萬元。
兩筆共逾5000元捐款來歷不明
在選舉捐贈方面,劉小麗申報收到47.4萬元,其中近24.5萬元是1,000元以上、需要具名的捐贈,當中兩筆共逾5,000元的捐款來歷不明,她轉贈予友好團體「關注草根生活聯盟」。
曾參選2015年區議會選舉的「2047香港監察」成員、跨國保險公司主管陳樹滿向她捐了20萬元,曾代表反對派參選選委的工程師蘇耀坤捐了6,000元,整形外科醫生張永融捐了2,500元。
雖然劉小麗在去年6月已加入工黨,而她當時也是以工黨身份報名參選,但未見該黨向她提供任何捐贈,相反公民黨就捐出了價值1,800多元的「各樣宣傳及場地」,反對派元朗區議員杜嘉倫也借出車輛讓她宣傳,價值1,500元。
競選團隊有人「貼錢打工」
此外,其競選團隊更有人「貼錢打工」,曾任公民黨九龍東地區發展主任、反對派衛星組織「社會及政治組織從業員工會」司庫雷謙凱,就向她捐了4,999元。
至於1,000元或以下、毋須具名的捐贈,她就申報收到近23萬元,被DQ翌日亦籌得2.4萬元。
「你唔准唔捐,香港人就要捐」
不過,劉小麗的籌款工程卻早於去年7月已經開始。在反對派「七一」遊行中,其「小麗民主教室」擺設街站籌款,而她也表明會積極備戰補選,捐款是用作選舉經費,「一幅直幡、一張海報都係錢」,更�茈咱薄u你唔准唔捐,香港人就要捐」,最後籌到27.6萬元。
她在8月時更舉行了籌款晚宴,筵開37席,「佔中三丑」戴耀廷和陳健民、其「Plan B」工黨李卓人等反對派要員出席。然而,她並沒有申報有關捐贈。
馬恩國:須如實申報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只要證明到劉小麗在「七一」遊行和籌款晚宴中,講出要求他人提供選舉經費的內容,她在兩個場合籌得的所有捐款,均被視為選舉捐贈,必須如實申報,而籌款晚宴和她在「七一」遊行擺設街站的支出,也必須申報為選舉開支。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候選人須提交選舉申報書,列出在該項選舉中的選舉開支,和曾與該項選舉有關連的情況下收取的所有選舉捐贈,如有兩項或以上錯誤或虛假陳述,累計總價值更超過3,000元的限額,除了不得提交副本修正,最高刑罰更是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