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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四成幼兒每日「睇芒」逾句鐘

2019-04-04
■「民主思路」社區實驗室調查幼兒使用電子屏幕時間。 香港文匯報記者趙夢縈  攝■「民主思路」社區實驗室調查幼兒使用電子屏幕時間。 香港文匯報記者趙夢縈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夢縈)當iPhone及iPad等電子產品已日漸變成安撫小孩的「電子奶嘴」,香港幼兒每天使用電子屏幕(包括電視)的情況日漸令人關注。有團體上月以街頭和網上問卷形式,訪問了300名育有0歲至5歲幼兒的家長,結果顯示有近四成(39%)幼兒每天使用電子屏幕達1小時或以上。

有專家指幼兒仍處於發育時期,若每日用多於1小時於電子屏幕上,會影響眼睛發育,造成近視及散光等問題。

家長多允孩子「玩芒」

民主思路「社區實驗室」調查顯示,只有18%家長完全沒有讓幼兒使用電子屏幕,43%允許幼兒每天使用電子屏幕少於一小時;允許使用一兩小時的家長有24%,用兩三小時的佔8%,任由小孩使用電子屏幕三小時以上的佔7%。

就使用電子屏幕目的,43%的家長允許小孩使用電子屏幕消磨時間;用作業餘學習和做功課的家長分別佔比25%和13%;有18%家長會利用電子產品讓小孩避免哭鬧,用餐時間可以看的小孩有14%。

長期觀看電子屏幕會影響幼兒視力及身心發展受損,惟調查顯示,分別有38%和42%家長不知道衛生署對於幼兒使用電子屏幕有「限制在一小時以內」和「睡前1小時不應使用」的建議。

眼科視光師苗延泰建議,2歲以下幼兒不應使用任何電子屏幕,而4歲幼兒應至少做一次全面的視光檢查。他指,0至5歲的孩子仍處於發育期,眼睛結構組織尚未成熟,若每日使用電子屏幕超過1小時,屏幕上強烈的光線會影響眼睛發育,造成近視、散光等問題。

註冊心理學家程彌j提醒家長,長期使用電子產品容易使小朋友沉迷虛擬世界,一旦脫離屏幕會顯得情緒不安,不懂與人溝通。他曾接觸過一個個案,一名3歲小孩每天使用電子屏幕高達八九小時,該小孩說話只能使用簡單疊字,如「波波」、「車車」,而該年齡段幼兒大多可敘述完整句子,程彌j判斷這名小孩語言發展遲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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