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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詩:兩岸達協議 港無理由拖

2019-04-0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以內地法制「不健全」為由,阻撓《逃犯條例》的修訂。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昨日強調,條例已經提供了足夠的法律保障,又坦言台灣與大陸也能達成移交協議,反而香港不能與內地達成協議,令人感到可笑。

梁愛詩指出,在當年討論香港回歸祖國時,香港與內地無法達成移交協議,是因為當時的香港社會對「一國兩制」的信心不足,故此要「慢慢來」,未有與內地達成移交安排。不過,香港已回歸祖國逾20年,而內地由1997年以來已經過5次的司法改革,「我們是否要說(內地司法)一點進步都沒有?如果說因為是內地,而不應該移交逃犯,我覺得很無稽。」

她反駁有人以所謂內地法治排名比香港低為由反對移交逃犯,「是否所有與香港簽訂長期移交協議的國家或地區,其法治水平都與香港一樣或高於香港?......台灣與內地也能達成移交協議,為何香港反而不能與內地達成協議,這是很可笑的。」

移交關卡多保障足

梁愛詩強調,特區政府是次修例目的是長遠堵塞法律漏洞,並非為單一案件,而條文保障了不移交「政治犯」、「一罪不能兩審」、要符合「雙重犯罪」的原則等,亦與刑事罪行涉及的追溯力無關,又反問如果有人犯法後逃避了法律制裁,「這樣又是否合理或市民所樂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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