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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買」新聞「賣」私隱道德淪喪

2019-04-23

郭中行 資深評論員

近日鬧得熱烘烘的「安心事件」雖然吸引眼球,但從事件本身其實沒有多大公共性,說到底,藝人私德如何、私生活如何也只是個人私事,並沒有多少值得全社會高度「關注」之處。相反,在事件中相比起藝人偷情,《蘋果》的低莊、越軌更加值得社會正視。一個傳媒淪落得要靠「買」新聞「賣」私隱來吸引讀者眼球,來為自身報章「救亡」,這樣道德淪喪的傳媒才更應受到社會批評。始終,藝人偷情除了當事人之外,與其他人無關,但掌握第四權的傳媒墮落,假言論自由之名屢屢挑戰社會道德底線,無視法律與社會風氣,這才是真正的傳媒毒瘤、社會蠹蟲。

《蘋果》在這次「安心事件」中至少有三大罪:一是作為傳媒竟然出錢買新聞,違反傳媒底線。涉事司機偷拍乘客,本身不但失德,更是公然侵犯他人私隱,已有違法之嫌,這段影片其實也算是「賊贓」。任何有傳媒操守、道德底線的傳媒絕不會出錢買新聞,更遑論買這段「賊贓」,《蘋果》為了谷銷量自甘墮落,失去了傳媒的基本品格。

二是《蘋果》不但買新聞,更將有關片段在網上大量發放,這等如將他人私隱出賣,是公然侵犯他人私隱的行為。傳媒雖然有報道的責任,但不代表可以公然暴露他人隱私,甚至製作短片,以切香腸的方式分批發放,譁眾取寵,為了吸引讀者眼球無所不用其極,這些行為都缺乏傳媒應有的操守。

三是利用他人私隱來取得利益。《蘋果》造新聞不是為了公眾知情權,也不是為了公眾利益,而是為了催谷其所謂讀者註冊制,不惜利用這次「安心事件」,迫使市民註冊其網頁才能收看短片,《蘋果》借�茈L人的不幸,取得極大的利益,取得了大批市民的個人資料,《蘋果》將來會如何處理這些資料?外界不得而知,但其出發點肯定不是為了公眾利益。最終藝人的私隱、他人的不幸都成為了《蘋果》的搖錢樹,這是業界的悲哀。

媒體天職是調查真相,而負責報道及調查的應是受過專業訓練、具有專業質素的記者。然而,《蘋果》卻捨正道,多年來樂此不疲地用錢買新聞,甚至用錢「造」新聞,鼓吹互相舉報、偷拍歪風,過去惡行前科多不勝數。較遠的有1998年的陳健康事件,《蘋果》記者給陳健康5,000元「直擊」他召妓,翌日更將「獨家照片」刊登在頭版頭條,自製有償新聞,受到社會各界猛烈抨擊。在2008年《蘋果》一名記者為取得警方機密資料,竟然花近31萬元賄賂警察通訊員,結果被判監10個月,而涉案的兩名警察通訊員亦分別被判囚7及9個月,成為本港首宗記者因工作關係行賄而被判囚的個案,這些都說明《蘋果》完全無視法律和道德,為了利益什麼事都做得出。

至於壹傳媒旗下的報刊過去侵犯藝人私隱的行為更是罄竹難書,包括早已結業的《忽然一周》,過去屢次偷拍藝人私隱照、在藝人家門口撿垃圾「造」新聞,不知遭到多少次控告,受到多少次批評。但壹傳媒卻沒有絲毫反省,面對近年旗下報刊的銷量及廣告江河日下,《蘋果》更加變本加厲地買新聞救亡,早前曾大賣廣告徵求各界知名人士的所謂「爆相」、「爆片」,更把歷任特首家人列為其中的監視目標,不少人因為貪圖其酬勞,競相以偷拍藝人、名人為樂,導致侵犯他人私隱歪風此起彼落,最終更引發了這次典型「買」新聞的「安心事件」。《蘋果》不斷在毒化社會風氣,這樣喪盡道德的傳媒,各界理應恥與為伍、集體杯葛,以免讓歪風毒害香港的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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