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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續做好解說助公眾理解

2019-06-0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思文)反對派議員昨日在立法會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提出口頭質詢,質詢包括是否考慮「撤回」修例、修例是否影響港美關係,以及人權保障的相關問題。李家超將其駁回,重申修例的目的和緊迫性和美國與香港互惠的關係,亦強調修例只針對嚴重逃犯,不會影響現有人權和自由的保障。李家超表示,社會各界在官員為其當面解釋和逐點回應之後,往往有消除疑慮的效果,可以矯正一些坊間不正確的說法,今後政府團隊會繼續努力做好解說工作,進一步讓公眾更加明白草案的內容。

人權保障較舊條例更多

李家超重申,「修例工作有時間因素,我們必須在殺人案疑犯獲釋前,估計最早會是今年10月,建立法律基礎,讓政府可以作出必須的準備安排工作,使疑犯面對應有的法律裁決。」

不過,涂謹申就「質疑」修例會引起社會各界強烈反彈,因此質問政府會否重新考慮「撤回」法案。

對此,李家超回應表示,移交逃犯是打擊有組織及跨境犯罪的國際共識,是公認有效減少罪惡的方法。而現行《逃犯條例》參考了聯合國制定的範本,符合人權和法律程序的國際通行做法,平衡了緝捕逃犯及保障人權兩方面的需要。他強調,政府提交《條例草案》建議的特別移交安排,在當事人方面的保障只會比《逃犯條例》更多、而不會減少。

李家超說,為了釋除疑慮,政府還公佈了三個方面的額外保障措施:一是縮小特別移交安排的適用範圍至最嚴重罪行,把移交門檻由三年以上提高至七年或以上;二是在啟動特別移交安排時在協定中加入包括無罪假定、公開審訊、有律師代表、盤問證人權利、不能強迫認罪、上訴權等符合一般人權保障的保證;請求方也需要作出保證,有關罪行是在有效追訴期內;三是加強保障被移交者的利益,例如只處理由當地中央機關(有別於地區機關)提出的請求、與內地跟進協助被判者回港服刑安排的工作及商討移交後合適的探望安排處理等。

美港互惠符合共同利益

對於涂謹申提出政府有否評估修例對美港關係的影響,李家超表示,香港回歸以來,美國以香港的獨特地位為基礎,繼續維持及擴大與港經貿往來,美國是香港第二大的商品貿易夥伴,香港是美國第十大的出口市場。多年來,美國對香港的貿易順差是其全球貿易夥伴中最高的。

李家超說,美國國務院於今年3月發佈《美國-香港政策法》報告,繼續確認給予香港特別待遇,並重申「美國在香港繼續擁有深厚的經濟及文化利益」,而「美國政府與香港政府在多個領域保持廣泛及有效合作,為美國經濟和國土安全帶來了重大利益」。

他相信,維持和促進香港與美國的雙邊關係,是符合兩地的共同利益。

他表示,香港的司法獨立在亞洲排名第一,全球排名第八。法官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預。來自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如英國、澳洲及加拿大的顯赫法官獲委任為終審法院的非常任法官。任何個案式移交請求必須完全符合法例及安排下相關規定及個人權利的保障,包括申請人身保護令、覆核行政決定,及提出司法覆核。

李家超重申,《逃犯條例》的修訂是本地立法,外國議會應尊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特區政府駐美國的經濟貿易辦事處一直與當地政界、商界及智庫人士保持聯繫,並進行解說,以釋除他們不必要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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