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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警察制暴不手軟

2019-06-14
■美國警察應對「佔領華爾街」的示威者毫不手軟。 網上圖片■美國警察應對「佔領華爾街」的示威者毫不手軟。 網上圖片

「黃背心」失控 法「高爾夫球彈」應對

環顧歐美各地,警方為維護公眾安全,確保遊行示威和平表達不會傷害其他人,一般都會在事態失控時,採取適當行動制止暴力行為,當中往往涉及催淚彈、橡膠子彈、閃光彈以至水炮車。

法國去年11月起爆發「黃背心」示威,在巴黎等地多次發展成騷亂,警方在高峰期幾乎每個周末,均需使用催淚彈驅散示威者,亦曾發射高爾夫球般大的橡膠子彈。此舉一度在法國引起爭議,然而法國最高行政法院批評,示威者經常升級暴力、製造破壞,裁定警員有權繼續使用橡膠子彈。

警射9200橡膠彈 手榴彈藏黃色炸藥

現時法國警方使用口徑達40毫米的「防禦球發射器」(LBD),發射橡膠子彈,子彈體積約相當於一個高爾夫球,亦有另一款藏有黃色炸藥和膠粒的手榴彈。警方在「黃背心」示威爆發後,累積發射最少9,200發橡膠子彈,中彈者除了示威人士,也有路人、圍觀者和記者疑被誤傷。當地團體表示,最少17人遭橡膠子彈擊中後失明,包括「黃背心」領袖之一羅德里格斯。

法國警方表示,「黃背心」示威首兩個半月間,已造成最少1,900名示威者和1,200名警員受傷,也有記者被示威人士毆打,形容若不使用橡膠子彈,便無法控制場面。

減少肢體衝撞 降低安全風險

除了「黃背心」,法國在2005年全國騷亂期間,亦曾大規模使用橡膠子彈。警察工會主席勒巴爾斯形容,橡膠子彈可減少示威者與警員間的肢體衝突,若禁用橡膠子彈,恐反而增加「更不對稱武力」出現的風險。

最高行政法院在「黃背心」橡膠子彈案中承認,橡膠子彈導致部分示威者嚴重受傷,但指出法國的示威經常伴隨不必要的暴力、襲擊、刑事毀壞等,鑑於未來的示威仍有可能出現暴力事件,有必要容許執法部門繼續按照情況,使用合適武器應對。歐洲人權法院去年12月亦裁定,不禁止歐洲各地政府向示威者使用橡膠子彈。

法國今年1月亦通過新法案,禁止示威者蒙面,並成立示威者黑名單。當局形容部分「黃背心」示威已變成暴亂,若禁用橡膠子彈是不負責任,內政部長卡斯塔內強調,警員不會主動攻擊示威者,對部分人指控警員濫權感到震驚。法國內政部已加訂1,280支LBD,預料未來4年付運。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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