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 國防部1970年代北愛爾蘭問題期間研發出橡膠子彈,曾經導致多人死亡,此後政府一度停止使用橡膠子彈,直至2011年多個城市接連爆發暴亂。
法國 法律規定將橡膠子彈視作傷害程度等同於電擊槍的武器,一般用於恢復公眾秩序,如「黃背心」示威引發的暴亂中,警方多次使用橡膠子彈驅散暴徒。
德國 黑森州及薩克森州容許警員配備橡膠彈,黑森州規定特種部隊可使用12至40毫米口徑橡膠子彈。
瑞士 警方可決定在哪些情況下使用橡膠子彈,近年的勞動節遊行甚至足球賽事上均有使用以驅散暴徒。
愛沙尼亞 警方可在特定情況下使用橡膠子彈。
拉脫維亞 邊境及州警察部門可動用橡膠子彈及充填橡膠彈的手榴彈。
希臘 可由內政部長下令警方使用步槍發射橡膠子彈。
波蘭 警方可在人命、人身自由受威脅及有違反公眾秩序等情況下使用橡膠子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