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重申公務員須中立 立法會記錄證王今我打昨我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川)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日前在所謂「公務員集會」上發言時聲稱,公務員「政治中立」是他寫的,又聲言「政治中立」原則「並非對行政長官個人忠誠」云云。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回應指,公務員表達自己的意見時,應確保有關意見不會引致與其本身職務有利益衝突,或可能令人認為有損其在執行職務時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重要原則。公務員須時刻確保他們的行為不會妨礙他們以專業、公正的態度執行職務。新民黨主席、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則批評,王永平今日的講法,與他任局長時的講法完全相反,質問他是否失憶。
王永平在前晚所謂的公務員集會時聲稱,公務員守則中的政治中立「是我寫的」,「所以我有資格去講,你�]今次(集會)完全沒有違反政治中立。」他聲言,許多人認為「政治中立」等於向行政長官政府忠誠,但「公務員不是對行政長官個人忠誠,而是對體制、制度,維護整個核心價值的社會、市民忠誠」,又稱公務員守則的第一條,就是要求公務員堅守法治,「若覺得領導班子違反法治,作為公務員有責任指出」云云。
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不點名回應王永平的言論時指出,根據《公務員守則》,公務員必須保持政治中立,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公務員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並須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不得受本身的政治信念支配或影響。
發言人續說,公務員表達自己的意見時,應確保有關意見不會引致與其本身職務有利益衝突,或可能令人認為有損其在執行職務時不偏不倚和政治中立的重要原則。公務員須時刻確保他們的行為不會妨礙他們以專業、公正的態度執行職務。
公僕須完全效忠協助特首
發言人強調,政府官員向公眾解釋政治中立原則的涵義,從來一致,並引述了王永平2004年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在立法會回答議員質詢時曾解釋,公務員政治中立的主要元素,一是建基於效忠政府的責任;二是所有公務員應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盡忠;三是公務員必須衡量各項政策方案的影響,在政策制訂過程中坦誠而清晰地提出意見;四是在政府作出決定後,不論個人立場如何,公務員應全力支持,把決定付諸實行,並且不應公開發表個人意見;五是公務員應協助主要官員解釋政策,爭取立法會和市民大眾的支持。
發言人續引述2007年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俞宗怡在立法會會議有關「維持公務員政治中立」動議辯論的發言中,表明「公務員隊伍政治中立的最基本原則,就是不論在任的行政長官和政治任命官員的政治主張為何,公務員皆應完全忠誠地協助他們制訂政策、執行決定,以及管理所屬範疇的公共服務。這亦是公務員在憲制上的責任 」。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今年6月5日在立法會動議辯論上發言時亦曾經指出,「公務員政治中立是指不論公務員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必須對在任的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竭盡所能地履行職務。在履行公職時,他們不得受本身的政治聯繫或信念所支配或影響。他們須以公正持平的態度執行決定,以及管理所屬範疇的公共服務。」
發言人呼籲所有市民在這艱難時刻保持團結,一起努力維護公務員隊伍的核心價值,令公務員能夠繼續不偏不倚地執行職務,服務社會。
葉太「回帶」揶揄王「失憶」
葉劉淑儀昨日在fb發帖,同樣引用了王永平2004年任局長時答立法會議員問有關公務員政治中立的回應,指他當時的說法竟與現在完全相反,「公務員的政治中立,是建基於效忠政府的責任;作為公務員團隊一分子,亦應對在任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盡忠。但王永平昨(前)晚的發言完全違背了他當年的原則,我在此不禁一問:他是否失憶?抑或將昔日為官之言及原則完全拋諸腦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