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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提控三罪 禁足新城市

2019-08-2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7月14日發生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的暴徒襲警事件中,一名男保安員涉嫌干犯意圖傷人及非法集結合共3項罪名,前日被捕後,昨日被押解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9月中再提訊,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其間被告不得離港,須遵守宵禁令以及禁足令,不得進入新城市廣場。

男被告龔志遠(49歲),報稱任職保安員,他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及兩項「非法集結」罪名。

控罪指,被告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期3樓383號舖外,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即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及破壞社會安寧;另一項非法集結指他同日在398號舖外,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非法集結;至於意圖傷人罪則指被告同日與其他身分不詳人士,意圖使一名男警務人員郭兆琲漕倩擉嚴重傷害。

每周報到 須守宵禁令

龔志遠現獲准以3,000元現金保釋候查,案件押後至9月16日再提訊,其間被告不得離港、須居住在報稱地址、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另須遵守每晚10時至翌晨7時的宵禁令,以及除乘搭交通工具外,不得進入新城市廣場。

據悉,另一宗案件的被告梁柏添(23歲)亦涉嫌在新城市廣場傷害警務人員郭兆琚C該案已在上月27日同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梁柏添暫被控兩項傷人罪及兩項「非法集結」罪。

案情指,今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發生激烈警民衝突,有暴徒瘋狂向警員施襲,警方至翌日凌晨為止一共拘捕47名男女。事後警方繼續展開調查,至上月25日再拘捕1名涉案的姓梁(23歲)男子;及至前天(8月19日)在長沙灣拘捕姓龔,通宵扣查至昨日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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