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志勝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會長
蔡英文當局操弄陳同佳案,由始至終都是無視法治,玩弄政治。香港因陳同佳案而引發修訂《逃犯條例》風波,蔡英文當局「撿到槍」,藉機炒作,以作為恐嚇選民、撈取選舉利益的政治工具。陳同佳願意入境台灣投案,蔡英文當局擔心失去選舉工具,對陳同佳入境投案百般阻撓,其拙劣表演,醜陋不堪。蔡英文當局利用陳同佳案搞政治已經走火入魔。香港社會有必要要求台灣當局,必須以公平、公正、公開方法審理陳同佳案,以彰顯公義,還死者一個公道。
港人陳同佳涉在台灣謀殺其港人女友,其後潛逃返港,在港因洗黑錢罪被定罪,昨日刑滿出獄。陳同佳上周表示願赴台投案後,蔡英文當局竟然無視法治,百般阻撓,為了把案件政治化,無所不用其極。
不接受投案乃匪夷所思
蔡英文當局處理陳同佳投案,由始至終都是玩弄政治,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香港司法機構無法處理在台灣發生的謀殺案,乃是因為香港沿用普通法,奉行「屬地原則」。陳同佳在台灣殺人,所有筆錄、舉證均在台灣,香港並無司法管轄權,對發生在台灣的殺人案鞭長莫及,只有台灣才有審判權。陳同佳在香港只能以在港洗黑錢罪名定罪,刑滿出獄在港恢復自由身,法治社會不可能將釋囚任意繼續拘留,特區政府不可能在沒有法律基礎下繼續扣押他。蔡英文聲稱「相關的事證都在香港,港府卻拒絕行使管轄權」,這根本是罔顧事實,無視法律,不負責任。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台灣執法當局明知在香港沒有執法權,卻宣佈派檢警人員到香港「押解」陳同佳,做法等同跨境執法,明目張膽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轄權。
蔡英文當局不接受重犯投案,在正常人看來簡直是匪夷所思。儘管港台之間沒有移交逃犯協議,但只要互相配合,在互不干涉對方執法和司法的大原則下,安排自願人士回到案發地,並不抵觸任何法理基礎。事實上,台灣當局已對陳同佳發出為期30年的通緝令,陳同佳受宗教信仰和良心驅使,自願去台灣投案,承擔法律責任,既彰顯法治公義,又避免政治、法律障礙。港台雙方只要務實處理,不要搞政治化,事情完全可以作為一宗純刑事案件,正常依法了結。
借陳同佳案操弄選舉路人皆知
政治不應凌駕法治,是法治社會堅守的法理原則。殺人是萬國公罪,還受害人及家屬公道乃應有之義。然而,在傳出陳同佳同意到台灣投案後,蔡英文當局立即「關門」拒絕,將陳同佳和計劃陪同陳同佳到台灣的管浩鳴牧師列為入境「管制」名單,又要求香港必須承諾與台灣締訂司法互助協議,台方才會「收人」。台灣陸委會指陳同佳是「被自首」,將事件描繪成是香港的政治陰謀。台灣行政部門負責人蘇貞昌更抹黑指,北京和香港企圖將陳同佳送來台灣,藉以「合理化修例」,「我們不會上當」。外界都清楚看到,民進黨當局無視法治,為了把案件政治化,巧言令色,無中生有,胡言詭辯,可謂是讓人大開眼界。
香港因陳同佳案而發生修訂《逃犯條例》風波,蔡英文當局一直藉機炒作,並以各種方式支持香港的極端分子製造暴亂,以攻擊抹黑「一國兩制」。蔡英文被形容是「撿到槍」,將香港的修例風波作為恐嚇選民、撈取選舉利益的政治工具。現在,陳同佳願意入境台灣投案,蔡英文當局卻擔心失去選舉工具,不顧一切將案件複雜化為政治操作,對陳同佳入境投案百般阻撓。蔡英文當局的拙劣表演,醜陋不堪,在台灣社會激起強烈反彈,引發大量中間選民不滿,顯得十分狼狽,不得已改變口風,表示不會拒絕陳同佳入境。
台灣當局須公平公正審理陳同佳案
必須指出的是,蔡英文當局利用陳同佳案搞政治已經走火入魔,不僅陳同佳赴台投案安排仍可能一波三折,而且案件的審理還有可能被蔡英文當局操弄出現不公正的情況。對此,香港社會有必要要求台灣當局,必須以公平、公正、公開方法審理陳同佳案,以彰顯公義,還死者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