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明
修例風波中,偽記者橫行、假新聞滿天飛。坊間要求政府在重要新聞發佈中發放記者證的呼聲甚高,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昨日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就重申,政府無任何意圖或計劃成立官方機構統一發放記者證,稱是基於尊重新聞自由。一位傳媒界老友對此就不以為然:「新聞自由與記者管理本就不矛盾、無衝突,以新聞自由捍衛者自居的美國等國家,也有記者管理制度。政府發記者證,正正是為了保障正當媒體的權利,維護第四權的神聖作用。到白宮採訪都要專門記者證啦,難道美國無新聞自由?」
假記者充斥暴力現場,老友深有感觸地對自明話:「早在8月,警方就接獲報案,指在示威現場發現懷疑偽造記者證。在警方止暴現場,經常有身穿記者服的人做出不符專業的行為,包括阻撓警方拘捕行動,放生暴徒,甚至意圖搶犯,這些記者身份十分可疑。這些事實,特區政府都承認。有何方法應對?局長只是話『相信專業和真正的記者在採訪期間不會作出違法行為,亦希望記者識別身邊人士』,並強調『政府一直堅決維護並尊重新聞自由』,『沒有任何意圖或計劃成立官方機構統一發放記者證』。這種說法令人好混亂。既然知道現狀是混亂嚴峻,是否仍然相信、希望靠『行業自律』就可以改變問題?偽記者橫行,當局看不到,還是不敢管?政府不作為,偽記者、假新聞只會變本加厲。」
記者被稱為無冕皇帝,發揮監察政府、為公義發聲的第四權作用,職責神聖,所以質素要求自然就很高。但在香港,似乎很輕易就可以取得記者證,之前有媒體揭露,花一百幾十就能取得記協的記者證。坊間要求政府統一發放記者證的聲音不絕於耳。
老友話:「由政府統一發放記者證,既可以防止記協扮權威,又可以杜絕假記者,政府怎可能完全不作為,任由記協自把自為,放任偽記者亂象。更奇怪的是,官員將不發放記者證和尊重新聞自由混為一談,更加證明政府不想管、不敢管。全世界有不少國家及地區都有發放記者證的做法,從來無人將之與不尊重新聞自由掛u。這種說法愚蠢之極。特區政府是否知道,美國白宮、國會,甚至各州的警局,都有發放記者證,而且隨時取消違規記者或新聞機構的記者證。因為彭博競逐民主黨總統候選人,特朗普競選連任陣營早前宣佈,拒絕向彭博新聞記者發出記者證。美國國會也動輒指稱某些媒體是『外國代理人』,就不發記者證。凡此種種,怎不見香港有政棍指責美國不尊重新聞自由?」
老友最後話:「止暴制亂是當務之急,但止暴制亂不是靠把口,關鍵是政府有無決心和魄力,墨守成規、毫不作為,暴亂永不休止。偽記者、假新聞為暴亂推波助瀾,政府怎能視若無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