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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童不懂「戲有益」 學習悶蛋損創意

2020-01-21
■鄭佩華(左)建議政府重新檢視幼兒教育政策。右為楊蓉。 香港文匯報記者詹漢基  攝■鄭佩華(左)建議政府重新檢視幼兒教育政策。右為楊蓉。 香港文匯報記者詹漢基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詹漢基)香港社會一直信奉「讀書時讀書,遊戲時遊戲」,然而世界各地熱門教育理念,已紛紛將「遊戲」納入幼教課程中,本地教育局亦有嘗試推動遊戲中學習,惟成效始終不彰。一項跨地域研究顯示,多達95%本港7歲幼童認定「使用手機」只屬於「遊戲」,明顯多於英、美等地,與思維較開放的丹麥相比更高逾3倍,反映港童將遊戲與學習割裂,如斯狹隘觀念,讓港童難以從學習中獲得樂趣,也不利激發思考及創造力,急需修正改善。

東華學院2017年起參與探討幼童「遊戲」與「學習」觀念的跨地域研究,共招募近600名來自阿根廷、丹麥、英國、美國和香港的5歲至7歲兒童及家長參與。研究人員會向幼童派發36張印有各類活動的卡片,當中包括到超市購物、繪畫、喝水、使用手機、打電視遊戲機、盪鞦韆、彈結他等遊戲及日常活動行為。學童需要先後將活動卡分為「遊戲」或「非遊戲」、「學習」或「非學習」,從而判斷其相關的觀念。

95%港童視用手機為「遊戲」

結果發現,港童將遊戲活動卡同時歸類為「遊戲」及「學習」的比率遠低於其他地區,反映他們普遍將兩者的概念割裂,認定「學習」只局限於傳統方式,不能與「遊戲」並存。以7歲受訪港童將為例,95%人將「使用手機」只視為「遊戲」,明顯較阿、英、美的五成至七成多,比起丹麥的24.3%更高逾3倍。

研究同時顯示,港童遊戲觀側重個人,將「遊戲」等同「玩具」比為各地區之最,卻較少人認為「遊戲」涉及「動態活動」、「有規則的遊戲」、「模仿及扮演遊戲」,意味他們缺乏與人交流的意識。

團隊成員、東華學院人文學院助理教授曾卓敏提到,例如「填顏色」的活動卡,港童大多將之歸類於「學習」而非「遊戲」,原因在於香港的學校多以「填顏色」作為功課,學童難以從中獲得樂趣。

他又以「去超市購物」的活動卡為例,外國學生會將其歸類為「學習」,可見他們已經將生活視為學習的途徑之一,而非光坐在教室裡面才算是「學習」。

東華學院人文學院(幼兒教育)教授鄭佩華則指,華人社會「勤有功,戲無益」的傳統觀念根深蒂固,讓港童未能享受「遊戲」帶來的益處。她留意到,不少香港家長以「沒有學習成果」為由,否定了遊戲的價值,增加了校長、教師推動從遊戲中學習的難度,因此政府應該重新檢視香港的幼兒教育政策,根據「遊戲中學習」的實踐情況進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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