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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律師」為選舉罔顧法律公義

2020-05-08

鄭 剛

香港律師會5月28日舉行周年會員大會,改選5名理事。六名曾為「黑暴」違法者提供法律服務的「手足律師」,原稱分組兩張名單角逐。具有深厚公民黨背景、且擺明政治立場的「林洋鋐名單」(包括林洋鋐、彭浩昕、蔡梓蘊),以及宣稱「獨立、無政黨」的「黃耀初名單」(包括黃耀初、蔡穎德、陳嘉豪)。雖然兩隊持相同立場,但辯稱顏色深淺不同。

戲劇性的一幕,發生在截止報名前,兩隊「突然合體」組成五人名單,並明言為了「集中票源」。

事件提醒,這是有預謀的選舉佈局。反修例風波引發的黑暴並未因疫情而遠去,香港陷入空前的政治撕裂,就連找餐廳吃飯,也有「藍店」與「黃店」之分,政治黑手已深入到每一個行業,就連標榜公平、公正、公開的法律行業也難以倖免。

林洋鋐、黃耀初等「手足律師」,打正政治旗號角逐律師會理事,批判警方「在社會運動中執法不公」,更斷言現有律師會理事會「親建制」、不敢批評警方,揚言一旦進入理事會,將帶領律師會同手足「齊上齊落」,支持手足繼續抗爭,認為這才是展現「法律公義」。

筆者清楚記得,律師會早在去年9月就已發表聲明,表明反對一切暴力行動,質問執法暴力要譴責,難道破壞社會、「私了」無辜就不用譴責?想不到現在有人為了選舉,罔顧法律公義,竟然認同「違法達義」都可以接受。必須指出,違法,本身就是不義!

作為法律工作者,應該更冷靜相信法律的力量,而不是宣揚「違法達義」的「政治激情」,煽動違法,博取「手足」支持。否則,法律專業還有何專業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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