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昨日公布,行政長官已按《香港國安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徵詢香港國安委和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後,從現任裁判官中指定6名裁判官為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不過,政府並無公布法官名單。總裁判官蘇惠德昨日在審理首宗涉及違反香港國安法的鐵騎狂徒案期間,被代表被告的大律師劉偉聰問到他是否指定法官之一時,確認自己已收到聘書,是由特首委任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其中一名指定法官。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特區政府昨日公布,行政長官已按《香港國安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徵詢香港國安委和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後,從現任裁判官中指定6名裁判官為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不過,政府並無公布法官名單。總裁判官蘇惠德昨日在審理首宗涉及違反香港國安法的鐵騎狂徒案期間,被代表被告的大律師劉偉聰問到他是否指定法官之一時,確認自己已收到聘書,是由特首委任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其中一名指定法官。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