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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梓敬舉報羅冠聰勾結外力

2020-07-04
■李梓敬(右二)等人昨到警總舉報羅冠聰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李梓敬(右二)等人昨到警總舉報羅冠聰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香港國安法生效即逃離香港的「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周三(1日)以視像形式出席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聽證會」,繼續唱衰香港,污衊香港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及「一國兩制」原則。「公民力量」李梓敬及及林宇星等人昨日到警察總部,舉報羅冠聰的行為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並促請警方嚴正執法。

香港國安法的第三章第四節為「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而其適用範圍包括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者,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羅冠聰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在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聽證會」發言時,不但乞求其他國家及地區制裁香港,其間更高叫所謂「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

特區政府前日已發出嚴正聲明,表明這句口號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等含意。

李梓敬指出,羅冠聰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在美國國會所謂的聽證會上發言時公然抹黑中央政府及特區政府,乞求外力制裁中國,甚至叫囂「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港獨」口號,絕對涉及勾結外國勢力、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九條,故他們決定到警察總部舉報,希望警方嚴正執法,包括透過移交協議將其由外地移送返港受審等。

林宇星亦批評羅冠聰在會議上信口開河、大放厥詞,並批評他不單歪曲中央的意思、公然侮辱特區政府,其行為更對國家安全造成極大影響 ,促警方嚴正處理事件,不能讓不法分子逍遙法外。「公民力量」的陳志豪也狠批羅冠聰踐踏「一國兩制」底線和香港國安法,希望警方盡快發出拘捕令緝拿羅冠聰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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