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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獨恆」輸人又輸錢 被入稟頒令破產

2020-09-03
梁頌恆(白恤衫者)當日硬闖立法會會議室,與立法會保安員起衝突。 資料圖片梁頌恆(白恤衫者)當日硬闖立法會會議室,與立法會保安員起衝突。 資料圖片

主張「香港民族自決」的「獨人」 梁頌恆及游蕙禎,2016年雙雙當選立法會議員,但同年10月12日宣誓就職時「玩洁v,鬧出「宣誓風波」,結果被褫奪議席,更惹上連串官司。

梁頌恆、游蕙禎及另外3名助理,被控於2016年11月在立法會大樓內非法集結,5被告在2018年6月被法庭裁定非法集結罪成,並判囚4周,裁判官當日狠批梁、游的行為「直接損害立法會尊嚴」。游蕙禎後來放棄上訴並服刑,更宣布退出由她與梁頌恆等人創立的「青年新政」,如今梁頌恆或步游蕙禎後塵,成為階下囚。

游蕙禎和梁頌恆早前更被立法會入稟追討已發放的酬金、利息及訟費合共186萬元,游蕙禎提出分期還款獲接納。而梁頌恆拖欠93萬元的已發放酬金、利息及訟費。早前,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入稟法庭追討欠款,惟梁頌恆仍未有理會,法庭於是直接判處行管會勝訴,下令他須清還一個月立法會議員薪金9萬多港元,以及行管會預支給他的83萬多港元。

由於梁未有按法庭命令還款,行管會今年5月開會後決定呈請梁破產,並在今年6月入稟高院呈請要求頒令梁頌恆破產。司法機構已排期於今年12月2日開庭審理破產呈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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