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黑手落鑊】涉發表煽動文字 譚得志被捕

2020-09-07

警方國安處檢手機蒐證 疑借疫挑起民間對政府不滿

攬炒及煽暴政棍、「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涉嫌今年6月至8月期間,最少29次以擺街站舉辦防疫健康講座為名,實質發表引起對政府的憎惡和藐視以及引起民間不滿的煽動文字,同時在facebook等平台直播有關訊息,昨日被警方國家安全處人員上門以「發表煽動文字」罪拘捕,一部懷疑與案有關的手提電話亦被檢走蒐證。根據記錄,譚得志已非首次涉及涉嫌煽惑暴力和仇恨或涉及其他刑事罪行被捕。■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昨日表示,現年47歲的譚得志所干犯的「發表煽動文字」罪行,屬《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二百章第十條。

他所牽涉與案有關的29次街站,全部於今年6月底至8月期間在全港各區進行,大部分於九龍區進行。李桂華指,被捕人在疫情之下,限聚令生效期間,巧立名目,以舉辦健康防疫講座街站為名,實質發表一些引起對政府的憎惡和藐視,以及引起民間不滿的文字和宣傳言論,同時在facebook等平台直播有關訊息。

李桂華承認調查譚得志之初,是以懷疑他干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一條煽動分裂國家罪進行調查,經調查蒐證及向律政司諮詢法律意見後,認為以涉嫌發表煽動文字作拘捕較為適合,但案件仍會交由警方的國家安全處繼續調查。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條,警方除可用香港國安法調查處理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外,香港其他合適的法例亦可使用,而今次正正是一個例子。

傳媒鏡頭前粗口辱警

昨日早上約10時15分,警方國家安全處多名人員掩至譚得志位於大埔的寓所將他拘捕。譚得志被反鎖雙手帶走時,聲稱是被指涉及今年3月至7月的言論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捕,又在傳媒鏡頭前不斷以粗口辱罵警員「死黑警」、「黑警死全家」、「×你老×」等,最終被押往大埔警署繼續扣查。

登入譚得志的facebook專頁可見充斥煽惑所謂「抗爭」言論,包括煽惑黑暴9月6日「再戰街頭」參與非法集結及示威,以及「五區狗隻健康講座,開心唔開心呀」、「黑警殘害大肚婆,孕婦吹雞圍狗屋」等。

另據譚得志對上一次於8月30日在觀塘瑞和街街市外擺街站的片段所見,他同樣藉舉辦健康防疫講座為名,反對政府推行的普及社區檢測計劃,並引起大批市民聚集,造成混亂。警員到場維持秩序時,有人則邊派口罩邊大叫是在派發「黑警死全家口罩」、「721唔見人口罩」以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罩」,言語極盡挑釁,企圖引起市民仇視警隊和憎惡政府。

初次定罪可囚兩年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二百章第十條,任何人發表煽動文字即屬犯罪,第一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年,其後定罪即可處監禁3年。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