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上巡航執法、搜尋救助、應急協調指揮
2. 擔任編隊巡航時的指揮船
3. 實施船舶防污染、溢油應急指揮
4. 推廣航海科普知識傳播
5. 開展海事業務綜合培訓、國際交流與合作
6. 配合海上維權執法行動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方俊明
讀文匯報PDF版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