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市面回復安寧。 中新社傅健慈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香港.上海楊浦.澳門聯合會秘書長、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
港區國安法具有必要性、迫切性、針對性,震懾性和可執行性,整個立法過程規範嚴謹。全國人大常委會收集了大量港人的意見,充分考慮了香港各方面的具體情�G,既體現國家意志,又兼顧到兩制差異,在確保國家安全的同時,最大程度兼顧了香港實行普通法的特點,並在最大程度上信任和依靠了香港特區及保障了人權和自由,平衡了社會各方面的期望。
另外,港區國安法結合了成文法和普通法的優點,專門針對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清楚列出罪行的定義、具體構成和相關的刑事責任,刑罰規定以及效力範圍,讓市民對自己行為的法律後果有清晰預期,只要處於法律的底線之上,便可以享有合法的權益和自由。更好地健全了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能有效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行為和活動及堅�豕黎謋~國的干涉。至今,香港國安處共拘捕20多名涉嫌違反國安法的疑犯,包括黎智英父子及其黨羽。
倡進行「國民教育」加以輔助
無可否認,港區國安法是香港正本清源的關鍵,針對極少數進行嚴重危害國家行為的罪犯,保障大多數市民的合法權益和自由,有法可依,能�{有效止暴制亂,打擊黑暴、黑金和恐怖主義行為和活動。反中亂港分子偃旗息鼓,轉型到地下組織,死心不息,相信仍會勾結外國和境外勢力,對香港進行滲透破壞活動。
在祖國全力支持下,特區政府必須加大力度將反中亂港分子一網打盡,並進行 「國民教育」 ,讓市民更了解憲法、基本法和港區安全法,培養市民 「愛國愛港」 的情懷。 香港重新再出發,盡快恢復秩序、繁榮穩定,市民安居樂業, 「一國兩制」 行穩致遠。■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