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攬炒派4惡涉瀆誓

2020-11-08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16年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時明確指出,該條規定的「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既是該條規定的宣誓必須包含的法定內容,也是參選或者出任該條所列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相關宣誓是立法會議員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的法律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虛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香港文匯報記者梳理出攬炒派立法會議員自上月復會以來,種種違背誓言的鐵證。香港政法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訪問時呼籲執法機構盡快對攬炒派立法會議員違背就職誓言的言行進行調查和起訴,否則會損害全港市民的福祉。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思文

庇「獨」誣衊政府 枉言忠誠護法

◆誓言承諾: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違誓惡行

攬炒派立法會議員延任以來,用盡各種方法包庇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的「港獨」分子,更藉機詆毀、抹黑特區政府和警隊,非但沒有擁護基本法,亦沒有效忠特區政府,反而是不斷為與特區、與法律為敵的人護航。

攬炒派立法會議員利用議員身份大肆包庇「港獨」分子。10月27日,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前成員陳渭賢及何忻諾涉觸犯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被捕。攬炒派19名立法會議員隨即發表聲明,聲稱被捕的年輕人「不可能有任何能力分裂國家」,是「以言入罪」,更抹黑特區政府是以香港國安法這一「極刑」來殺雞儆猴、意圖「製造白色恐怖」,令香港「淪落為第三世界專制落後地區」云云。

煽「獨」當自由 粉飾逃犯惡行

「12逃犯」今年8月擬從本港偷渡往台灣時,在內地管轄海域被廣東海警截獲,其後被深圳鹽田人民檢察院正式批准拘捕。他們涉嫌嚴重控罪,包括暴動、縱火、藏有爆炸品及槍械等嚴重刑事罪行,其中33歲的喬映瑜則涉嫌上水製造炸彈案及干犯香港國安法,潛逃前正被香港警方通緝。但攬炒派立法會議員選擇性失明,利用立法會平台不斷炒作「12逃犯」時間,倒果為因,製造事端,企圖藉機公然抹黑特區政府以至內地的執法及司法部門,以獲取個人利益。

9月25日,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到立法會出席財務委員會會議接受質詢。林卓廷、胡志偉等在張建宗進入會議室前高叫「釋放12港人」,並對其攔截及包圍。在會議期間,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議會陣線」議員毛孟靜亦不斷要求張建宗回應有關「12逃犯」事件。張建宗當時回應說,財委會需要討論重要事項,倘改為討論「12逃犯」一事,可能會令市民失望。

10月21日,民主黨鄺俊宇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提出質詢時,就引述不實消息指稱,特區政府飛行服務隊在「12逃犯」離境當日「曾派出定翼機監視」,又污衊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及警方早已得悉該批港人的離境計劃,質疑特區政府「密謀」將有關人等「送中」。

10月23日,公民黨郭家麒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上動議在大會上休會辯論「12逃犯」。他聲稱事件至今「仍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12人在內地亦「得不到應有權利」,要求有關官員到立法會解釋。林卓廷亦在會上不斷散播不實言論。10月28日,郭家麒再次在立法會大會上提出休會待續議案,並聲稱內地有關部門「剝奪被扣留港人的人權」,要求立法會跟進事件。

民主黨議員黃碧雲則利用特區政府提供給立法會議員的橫額位置,掛出「抵抗洗腦教育」和「立即釋放『12港人』」等宣傳品。地政總署九龍西區地政處去信黃碧雲,指其所掛的橫額違反規定,要求她移除。黃碧雲就堅稱立法會議員要「表達公眾關注的議題」,表明不會拆除有關橫額,亦不會交罰款。

全力阻止政府提出在大灣區投票的措施亦是攬炒派延任的「承諾」之一。林卓廷稱,此舉不能確保內地選民能在公平和保密的情況下投票,「會唔會投完之後俾國安拉?」他更恐嚇稱,此舉只會重蹈修例風波的「覆轍」。

與民為敵、與法律為敵、與特區政府為敵就是攬炒派的行為準則,早已違背誓言承諾。

多次暴衝議會 屢害職員受傷

◆誓言承諾:「遵守法律」

違誓惡行

身為公眾人物的立法會議員理應遵守法律,但遺憾的是攬炒派經常當法律「冇到」。他們多次暴力衝擊議會,阻撓會議進行,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更多次涉嫌襲擊保安以至其他議員,導致有人受傷,嚴重違反「遵守法律」的誓言。

自延任後,攬炒派議員在立法會會議期間瘋狂拉布,企圖阻礙議會正常運作,或阻礙議會履行某些工作,已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第二十二條(三),即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央及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社會各界都呼籲警務處國安處嚴肅跟進。

「5.8」大混亂 7人涉藐視罪

8名攬炒派政棍此前更因擾亂內會,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而被捕。在今年5月8日立會內務委員會會議中,多名在任的攬炒派議員圍攻主席台更大肆搗亂,涉嫌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

被控的8人包括現任立法會議員許智腄B尹兆堅、黃碧雲、張超雄、胡志偉,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朱凱Y,以及工黨主席、立法會議員助理郭永健。除胡志偉外,其餘7人同被控一項藐視罪。控罪指,該7人於2020年5月8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內,於立法會的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混亂,令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一眾攬炒派議員自被捕後,一直聲稱《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旨在「保護議員」,更聲言被控違反該條例是「政治打壓」。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當時反駁,特權法其中一個重點是保障立法會獨立性、尊嚴、運作暢順,不能輕易干擾立法會運作,並引用梁國雄2016年搶走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一案,上訴庭判決指特權法對議員在議會內行為豁免的範圍只包括言論,而法例第十七條藐視罪、第十九條干預罪,用字都是指「任何人」,所以也應包括議員。雖然有關案件或須待特區終審法院作出最終裁決,但他認為以目前的法律狀況而言,特權法可規管議員的說法仍是成立的。

瀆職強阻議事 釀流會憭蔗

◆誓言承諾:「盡忠職守」、「廉潔奉公」

違誓惡行

攬炒派議員自延任以來,無所不用其極地拖延議會進程,嚴重干擾立法會及政府運作,亦造成流會浪費公帑,其行為明顯與當初信誓旦旦許下的誓言背道而馳。攬炒派立法會議員早前在企圖為延任造勢之時,已殷勤地向「抗爭」派「承諾」將在議會內「抗爭」。「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胡志偉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聲稱,攬炒派今次延任的其中一項工作就是盡力阻止政府的「惡法」,聲稱在議會上不斷發言及點算法定人數可謂是為數不多的「工具」之一,是「拖延策略」,「堂而皇之」地以「抗爭」派的意志和需求為依歸,已非按立法會議員的行為準則和職責要求自己。

扯貓尾 玩選票 大鬧主席台

攬炒派議員在本年度立法會開波後立即開「拖」。攬炒派議員莫乃光及鄺俊宇分別主持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和福利事務委員會,其間與其他攬炒派議員「默契配合」,重複提名不同的建制派議員和「自己人」;部分攬炒派先接受「自己人」提名,其後再要求撤銷、又要求增設「選舉論壇」,讓各候選人辯論及講解「抱負」;更甚者不斷嘲諷和挑釁建制派議員,企圖引發罵戰,造成混亂,所作所為揭示企圖讓去年的內會癱瘓悲劇重演。

攬炒派議員還不斷以「小學雞」式「抗爭」阻撓會議舉行,例如民主黨議員許智艉斷衝到主席台前叫囂;民主黨議員黃碧雲及尹兆堅在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選舉時,將不屬有關委員的選票悄悄放入投票箱等,而這些所作所為根本完全不匹配誓言中對立法會議員「盡忠職守」的要求。

製造流會也是攬炒派拉布的重要手段之一,當攬炒派只有一兩人在席時,攬炒派就不斷通過要求點算法定人數的方法製造流會,至今4次會議就已點人數總數80次,耗時約14小時20分鐘,3次造成流會。若寄希望於完全把立法會議員的職責本分拋在腦後的攬炒派盡心履行職責,恐怕是癡心妄想。

堵死民生議案 談何服務香港

◆誓言承諾:「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

違誓惡行

立法會復會以來,攬炒派立法會議員罔顧受疫情影響而生活困苦的基層市民、掙扎求存的打工仔和中小企業,為自身政治利益拉布,令往常不超過兩個小時便可完成審議和三讀表決的技術性修訂及無爭議的政府法案都難以通過,復會至今僅有4項法案獲得三讀通過。根據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政府今年擬提交20項法案予立法會審議,攬炒派一意孤行繼續惡意拉布,令這些惠民法案不知何時才能落實。這種為一己政治私利、無視香港社會各界的所作所為,明顯有違為香港特區服的誓言。

出行環保健康等措施全遭拖

立法會大會將審議的《2019年道路交通法例(泊車位)(修訂)條例草案》,目的是要提高泊車效率,該條例計劃在設有收費錶的路旁泊車位加入新功能,包括接受多種電子繳費方式、以流動應用程式遙距購買泊車時間,及安裝車輛感應器以偵測收費泊車位是否已被使用,從而提供車位使用情況的實時資訊,助駕駛者尋找空置的路旁泊車位。

立法會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指出,該草案除建議採取八達通及其他電子繳費工具,更可以透過手機程式延長泊車時間,亦有助推動智慧城市及智慧出行。

目前仍未放入議程的《2018年證據(修訂)條例草案》,則旨在改革傳聞證據的規則,讓部分因特殊原因無法出庭的證人能被引述證供,如在性罪行案件中,被侵犯者可能因其人身安全而被當作不適合在法庭作供,令審訊出現不全面的狀況;或在刑事案中,部分證人因不在香港,或因其年齡、身體或精神狀況不宜作證人,影響案件判決。律政司亦已就法案諮詢了司法機構、法律專業團體、法律學院及其他關注組織,回覆大致支持草案的建議,反映業界均認為法案有助維持司法公平公正。

此外,上個立法年度更有4個法案委員會因時間不足而煞停工作,該4項法案分別與垃圾徵費、規管電子煙、專營的士及空置稅有關,政府早前已決定抽起後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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