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出台相關辦法 無須考試網上申辦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帥誠 廣州報道)為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深化粵港合作,促進粵港兩地建築業協同發展,昨日,廣東省住建廳聯合香港發展局以視頻連線方式舉行新聞發布會,並發布了《關於香港工程建設諮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試點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正式啟動香港工程建設諮詢企業和專業人士開業執業新措施試點,通過備案形式,允許取得香港有關部門或法定有權機構認可的香港工程建設諮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
廣東省住建廳副廳長蔡瀛在發布會上表示,推行資格互認及試行港澳工程建設管理模式為粵港澳三地制度規則銜接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但按照內地現行法規規定,港澳企業和人員仍須取得內地相應的資質資格方可在內地從事建築領域相關活動。由於標準制度差異,大部分港澳企業難以滿足內地企業資質申請條件,以及大部分港澳專業人士既不滿足資格互認條件又難以考取內地執業資格,「所以,亟需探索特別開放措施,真正便利港澳企業和專業人士在粵開業執業。」他認為,《辦法》的出台實施具有里程碑意義。接下來,將會有更多香港工程建設諮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在大灣區開業執業,將更好地發揮香港優勢,加速粵港建築市場管理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
已有1630港人取得執業資格
數據顯示,廣東省推動內地與港澳在建築師、結構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規劃師等6個專業開展執業資格互認,截至2020年11月底,已有1,630名香港專業人士通過互認取得內地註冊執業資格。通過互認取得內地執業資格的香港專業人士,在進入內地建築及相關工程領域企業並辦理執業註冊後,可以依照內地法規開展相應執業活動。目前,有151名通過互認取得內地執業資格的香港專業人士在廣東辦理執業註冊。同時,廣東省住建廳還支持廣東自貿區南沙、橫琴、前海片區相關部門制度創新,落實具體工程項目試行港澳工程建設管理模式,試點項目總投資已達25.49億元人民幣。
新措施振奮香港業界
中聯辦教育科技部部長蔣建湘出席了會議,並在致辭中指出《辦法》的出台恰逢其時,是中央切實回應香港業界訴求,指導推動廣東省支持香港業界在大灣區內地城市更便利發展的重要舉措,一攬子解決了香港工程建設諮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到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的准入問題。同時建議香港業界朋友要認真學習,嚴格遵守內地的相關政策法規,恪守法律和國家安全底線。
香港發展局常任秘書長林世雄指出,粵港澳大灣區是內地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能提供非常多的機遇。新措施的推出,振奮香港業界,不僅標誌着粵港兩地合作的突破,也將為香港建築及相關工程領域在內地城市發展提供示範效應。
網上辦理10個工作日出結果
據了解,《辦法》於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按照《辦法》,備案後可在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的對象是取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關部門或法定有權機構認可的香港工程建設諮詢企業和專業人士。其中,香港企業主要包括工程建設顧問公司、建築師事務所、測量師事務所、園境師事務所等。專業人士主要包括香港工程建設諮詢領域的註冊工程師、註冊建築師以及註冊測量師等。
如何申請備案?據介紹,備案方式清晰簡便,採取網上申報,由申請人在廣東建設信息網(www.gdcic.net)「香港企業和香港專業人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業執業備案管理平台」填報信息和上傳材料,實現「一網通辦」「不見面辦理」。其中,香港企業以及該企業內的專業人士的備案由該企業統一辦理,加入內地企業的香港專業人士的備案由該內地企業辦理,相關材料須經香港發展局或工務部門認可,或者經內地公證機構公證。廣東省住建廳負責受理備案申請,對符合備案條件的,在10個工作日內予以備案並在網站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