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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簡訊】前年「6.10」衝立會案 3人認罪判囚

2021-01-14

攬炒黑暴前年6月9日借「民陣」遊行的平台包圍立法會示威區,翌日凌晨更衝擊警方防線引發暴亂,其中有13人被控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罪。繼早前有5人已認罪,昨日再有3人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其中兩人被判囚20周,另一人被判囚16周。

3名認罪男被告,分別為23歲中大研究生戴安、23歲區議員助理陳均年、24歲田徑運動員卓嘉豪,3人承認於2019年6月10日在中環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指定示威區,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裁判官鄧少雄判刑時表示,根據同案已判刑被告的刑期作標準,全部以36個星期為量刑起點。由於被告陳均年及卓嘉豪在開審時認罪,加上求情因素,扣減刑期後,最終判兩人監禁20周。

至於被告戴安因開審前認罪,加上其他因素再酌情減刑,最終判其監禁1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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