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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sApp涉侵私隱 民記促私隱署徹查

2021-01-14
●民建聯要求署方檢視WhatsApp有否違反香港私隱條例。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民建聯要求署方檢視WhatsApp有否違反香港私隱條例。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蕊)本港市民廣泛使用的社交平台WhatsApp日前公布更改私隱條款,用戶須在2月8日前同意將賬戶內的電話號碼等資料與facebook共享,否則將無法繼續使用。民建聯昨日到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請願,並向私隱專員鍾麗玲遞交請願信。民建聯批評WhatsApp以科技霸權侵犯市民私隱,要求署方檢視有否違反香港私隱條例。

母公司稱訊息保持加密

WhatsApp日前宣布,將強制用戶在下月8日前同意分享賬戶資料給母公司facebook。facebook大中華區總裁梁幼莓其後回應稱,是次WhatsApp私隱條款更新內容關乎商業通訊的將來,未來使用WhatsApp商業通訊的用戶可選用facebook 寄存服務,屆時WhatsApp會提示用戶,讓用戶可自行決定是否繼續同該商戶以WhatsApp溝通,而這次更新只是為了提早通知用戶有關安排。

她續稱,WhatsApp用戶與任何人,包括個人及商戶之間的訊息「完全受端對端加密技術保障」,只有用戶及對方可以讀取及聽取有關的對話內容,所有個人訊息、群組通訊、語音及視像對話都在端對端加密,WhatsApp亦不會將用戶電話內的聯絡人名單向任何人或機構分享,包括facebook。

民建聯昨日表示,是次修改令WhatsApp可將包括用戶電話號碼、相片、線上狀態及狀態訊息、最後狀態、聯絡人資料、IP和定位資料等詳細信息,與facebook及其他成員公司共享,認為有過量收集資料的嫌疑,並強調全港有七成九市民使用WhatsApp,但該公司仍強迫用戶接納單方面修改,是利用「霸權」手法濫用市場領導地位。

民建聯副主席陳學鋒表示,英國和歐洲的WhatsApp用戶今次就獲豁免,除反映出該公司做法「雙重標準」,亦暴露香港私隱條例並非足夠嚴謹,要求署方審視現時條例,並檢視WhatsApp有否違反香港私隱條例。

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現時暫無充足訊息顯示WhatsApp因變更條款而違反香港私隱條例,但強調仍存在諸多疑問,提醒市民小心考慮,如用戶選擇不同意新條款,應提前為資料作備份。

專員冀釐清條款釋疑慮

對WhatsApp母公司日前稱,今次私隱條款更新內容關乎商業通訊,亦是為用戶提高私隱保護透明度。鍾麗玲就質疑,若只是用作商業通訊,為何新私隱政策涵蓋所有用戶,並建議WhatsApp母公司應充分向用戶清楚解釋新條款下個人資料共享的安排、所涉及的個人資料及使用途徑,同時將用戶考慮期延後。

鍾麗玲建議WhatsApp母公司需要將沒有相關社交平台賬戶的WhatsApp用戶,考慮豁除在新條款之外,以及為沒有選擇同意新條款及私隱政策的用戶提供可繼續使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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