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律政司斥「放犯」言論荒誕無稽

2021-04-1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在黎智英、李柱銘等昨日被判刑後,一批海外政客昨日威脅特區政府釋放已被判刑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律政司昨日發表聲明指,對此感到驚訝,並批評這些要求荒誕無稽,明目張膽違反國際法及不干預的基本原則,更直指有關人等對法庭的判刑作出毫無事實基礎的攻擊,是完全不尊重法治。

一批英國、美國及加拿大政客,昨日透過「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發表聲明,要求立即釋放黎智英、李卓仁,及其他昨日被判刑者,聲言他們是因為「和平示威」被判刑,宣稱判決「荒謬且糟糕」云云。

律政司昨日發表聲明,指相關案件中的9名被告共同被控以「組織一個未經批准集結」和「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罪名,其中兩名被告在開審前承認控罪,餘下7人在4月1日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法官同日在判案書內說明定罪的理據,判案書已上載至司法機構的網站給公眾查閱。法官在昨日判刑時,亦在庭上公布了判刑的原則。

聲明表示,特區政府已多次指出,法院的職責,是在被告人認罪或經審訊定罪後,因應案情和犯人的情況,應用相關的原則,判處公正而合適的刑罰。任何一方如對法院判處的刑罰不滿,應以上訴或覆核的形式尋求糾正。

批外國政客攻擊判刑不尊重法治

律政司對有人公開要求立即釋放已認罪或經審訊定罪、承認所犯過失的被告感到驚訝。「這些要求荒誕無稽,明目張膽違反國際法及不干預的基本原則。法庭獨立及適當地進行審判受基本法保障,對法庭的判刑作出毫無事實基礎的攻擊,完全不尊重法治。」

律政司強調,任何行為如有確實風險會對法庭程序構成干擾,削弱公眾對妥善執行司法工作的信心,可能構成藐視法庭,並提醒社會各界按迴避待決案件(sub judice)的法律原則,任何人都不應肆意評論司法程序尚在進行的案件。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