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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裁決黎智英李柱銘 鄭若驊:法官依足程序

2021-04-23
●黎智英(左圖)、李柱銘(右圖)接受判刑。資料圖片●黎智英(左圖)、李柱銘(右圖)接受判刑。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黎智英等多名亂港頭目上周五就前年8月18日及8月31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案接受判刑,《華爾街日報》編輯委員會當日撰文評論稱,黎智英、李柱銘等人「因公開挑戰中央政府而被法庭判囚」,並形容判刑是中央政府「鎮壓香港民主運動的一部分」。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前日去信《華爾街日報》編輯委員會,指案中法官的做法完全依照應有程序,有關評論忽略了本港司法程序而顯得貧乏不足,並批評言論影射法庭在受壓下作出裁決,有識之士均無法得出相同結論。

《華爾街日報》編輯委員會於4月16日撰文評論,聲稱2019年8月18日的「和平民主運動」得到170萬港人響應,今次判刑是中央政府「鎮壓香港民主運動的一部分」,文中更聲言「只要你公開挑戰北京,你就會被送往監獄」。

鄭若驊前日去信《華爾街日報》編輯委員會,強調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亦獲香港特區政府尊重,但並非絕對及毫無制約,2005年終審法院已裁定《公安條例》合憲,警方的做法亦採取了平衡公眾秩序及個人言論集會自由的必要措施。香港司法獨立建基於穩健基礎,包括法官終身制、判決無法律後果及不設旋轉門制度,法官任命依據其專業決定,不設政治審查。

批《華爾街日報》影射法庭受壓下裁決

她表示,處理相關案件的法官完全依照應有程序,於庭上公開解釋了裁決理由及判刑原則,任何評論如忽略了本港司法程序,將會顯得貧乏不足。言論影射法庭在受壓下作出裁決,有識之士均無法得出如此貧乏的結論,相關評論亦與負責任的傳媒工作不相稱,亦公然不尊重法治。

鄭若驊重申,無論其個人政經地位如何,無人可凌駕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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