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淵滄博士 香港城市大學MBA課程主任
上市公司香港電訊盈科大股東宣佈出價每股4.5元私有化該公司,即打算以每股4.5元向所有的小股東收購該股。近幾個月,不少上市公司都出現私有化的新聞。理由是不少股票的股價已經跌至大股東認為是超值的水平,大股東願意支付比市價更高的價格向所有小股東買回股份再做處理。
對多數的企業而言,小股東是很歡迎私有化的。因為私有化的價格會比市價高許多。可是電盈私有化的過程卻一波三折,成功與否至今仍是未知之數。
私有化的新聞一公佈,馬上有一群小股東公開反對,很快地,有政黨加入,支援這些小股東,反對私有化。
之後,處理私有化的股東大會召開。根據條規,大股東不能投票,只有小股東可以投票。而投票當日,香港證監會派人參加股東大會,並帶走當日投票的資料。
種票疑雲仍未消除
投票結果,電盈私有化獲得90%以上小股東投贊成票,反對票不多,只有數個百分比。但是,投票前市場就傳出有所謂「種票」的疑雲,指有人安排一些人前往投票。指有人將股票拆細分成許多份……於是,在高等法院審理電盈私有化申請時,有小股東反對,還有證監會也反對。這場官司成了香港的大新聞,不單單股票投資者留意,一般的市民也很關心這場官司。高等法院第一審,法官判電盈大股東勝訴,可以進行私有化程序。證監會馬上宣佈上訴。相信這宗官司最終一定會打到終審法院。因為上訴庭不論誰敗訴,都會再上訴。
有些人也許覺得奇怪,為甚麼電視鏡頭前有那麼多小股東咬牙切齒地反對私有化。但是投票結果卻出現超過90%的小股東的股權支持私有化。原來,電盈股價從2000年開始由高峰期下跌多年,不少高價買入電盈的小股東已經心灰意冷,在低價處賣掉了股票。現在,超過90%的小股東手上的股票是在過去一年裡由新的小股東買入,他們在低價買入股票,自然支持私有化。
至於「種票」的指責,實際上是私有化條規本身有了問題才產生的。私有化條規的其中一個條件是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以人頭計算,必須有50%以上的人頭支持才能通過私有化。一個擁有10萬股的小股東與擁有僅1股的小股東的投票權是相等的,這個條規使到有心人可以將1000股股票分拆成1000個1股,再分由1000人持有,可以投1000個人頭票。或更直接,自己去註冊1000家公司,每家公司持有1票,自己是這1000家公司的老闆,就可以代表這1000家公司投1000人頭票。
電盈私有化過程暴露了這個條規的愚蠢。因此,我認為在這宗私有化官司告一段落後,政府應該好好地檢討私有化的條規。一個簡單應該做的事是廢掉這個愚蠢的條規。還有,在法治的香港,所有的人都應該尊重,支持法院最後的判決。因此,今日我們仍然不知道這宗官司最終的勝訴者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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