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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推出了醞釀已久的新股發行改革辦法,引起了市場的廣泛關注。圖為在北京一家證券廳股民分析個股行情走勢。 本報資料圖片
內地經濟學家、北京邦和財富研究所所長韓志國
2009年5月22日,中國證監會推出了醞釀已久的新股發行改革辦法,引起了市場的廣泛關注。與改革前的新股發行方式相比,這個改革辦法向市場化方向走出了一小步,即把原來的二次競價改成了一次競價,在競購方式上也注意了向中小投資者傾斜。
但這個新股發行改革辦法並沒有滿足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新股發行的最簡單與最基本要求,在本質上仍然是原有以行政為主導的發行方式的修補與改良,不是一個真正的改革方案。如果用「換湯不換藥」來形容這個新股發行改革辦法,那麼可以說,這個新股發行改革辦法不但沒有「換藥」,就是「湯」也換得不多。
股市供求關係調整須釐清
首先,新股發行改革辦法沒有觸及現代市場經濟最核心與最本質問題——股市供求關係如何調整。中國股市自成立以來的一個最重大缺陷,是市場本身缺乏內在的自我擴張、自我收縮、自我協調與自我選擇機制。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和相當長的時期中,發行新股甚至成為管理層調節股市的籌碼,在牛市時,為了壓制市場,就拚命發新股,股價越發越高,最後導致整個市場的參與者都成為套牢族;在熊市時,就凍結發新股,導致整個市場的參與者都不能夠以比較低的價格拿到新股從而取得溢價收入。
其次,新股發行改革辦法沒有解決新股發行的審核主體問題。由證監會來審批股票的發行與上市,這在世界範圍內都是特例,而這種特例居然在中國暢行了近20年,到現在還看不到解決這個問題的任何端倪。把本來由證券交易所行使的權力控制在行政機構手中,就造成了市場與市場機制的重大扭曲,也形成了中國股市獨特的監管錯位,再加上審批過程中的合規性審查加實質性審查,就造成了整個市場對行政權力趨之若鶩,也給中國股市帶來了巨大的尋租空間。
再次,新股發行改革辦法連市場要求的最基本條件——由承銷商與上市公司自我決定上市時間都沒有滿足。目前,新股發行的審批是雙重的:在上市公司通過發審委的審查之後,還要得到中國證監會的上市批文,這兩個條件的任何一個方面缺失,上市公司都無法完成上市過程。市場化進程充其量只能在這種行政依附的縫隙裡展開,這也是中國股市成立了近20年時間卻仍然無法擺脫「政策市」的一個重要原因。
根據上述分析,我認為中國證監會推出的新股發行改革辦法沒有滿足市場的最基本要求,是一種「換湯不換藥」的改良而不是改革。新股發行改革的根本出路是棄行政之舊圖市場之新,不如此,中國股市就無法完成市場化的改革任務,「政策市」的陰影就會揮之不去。 (摘自韓志國個人網誌,本報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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