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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7歲少女(白衣)涉網上援交案被控。她出庭時因遲到及衣衫不整,被法官怒斥不尊重法庭。
【本報訊】成長於背景複雜家庭的17歲援交少女,涉嫌於網站登廣告招徠嫖客,並相約見面交易,結果被「放蛇」探員拘捕,成為本港首名透過網站廣告招徠生意而被起訴的性工作者。涉案少女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她否認一項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但因遲到及衣衫不整,被裁判官嚴厲訓斥達10分鐘,怒斥:「你當法庭係咩呀?你返學會唔會著比堅尼呀?」
有兒童保護令在身的少女姓馮(17歲),打扮成熟,曾任職野戰遊戲(war game)場。馮昨穿白色鬆身上衣由男友人陪同到法院應訊。她被控於去年9月25日,在吳松街聖地牙哥酒店門外,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即男警員張大堯。
500元保釋 暫住屯門院舍
由於控辯雙方昨就網上張貼賣淫廣告是否足以構成唆使他人罪,進行法律觀點的爭拗,裁判官遂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日,讓控方安排政府律師到法庭解釋其觀點。馮女暫准以現金500元保釋,並須遵守宵禁令,但她昨在審訊完結後,即被社工帶往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舍暫住。
法官:返學會否穿比堅尼
馮女除未有準時到庭外,昨更穿上「Deep V」兼跌膊透視上衣,明顯露出其黑色胸罩,她反駁裁判官陳家昇的嚴詞斥責說:「法官大人,我唔覺得我件衫有咩問題喎。」
陳官當頭棒喝斥:「你直情成個胸露鬙X來呀!」又教斥「小妹妹,入得薊k庭就要尊重法庭,你著到咁無用飽A你當呢度係旺角定係卡拉OK呀?你返學會唔會著比堅尼呀?」法庭有關人員其後安排西裝外套讓被告穿上。
探員msn放蛇 破網站賣淫
「放蛇」探員張大堯昨於庭上供稱,上級於去年9月訓示他進行打擊網上少女賣淫網站的行動,其後他於某網站上發現一名自稱yan321援交女子的賣淫廣告,2人以網上即時對話軟件msn相約於同月25日在佐敦地鐵站見面。被告當天主動要求到吳松街聖地牙哥酒店交易,並提醒警員交易的價錢,2人到達酒店後,埋伏警員即上前截停和拘捕被告。
缺父母照顧 被頒保護令
據知,馮女1992年在內地出生,母親為內地人;馮女約於8歲時來港定居,至13歲時因缺乏父母照顧而被法庭頒布兒童保護令。她聲稱於犯案前已從事援交工作數個月,現有一名32歲、任職滑水教練的男友,其父親因嗜賭問題而不知所終,體弱多病的母親則在堔圳與幼妹生活。
原本居於明愛中心的馮女,因違反規則被拒絕收留,轉居於彌敦道一單位內,但馮女因早前違反保護令,稍後將被安排至屯門法院索閱進度報告,涉案的網站昨晚仍有張貼多名援交少女的賣淫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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