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立人 資深傳媒人
香港的公共機構中,不少是浪費納稅人的錢,去為西方文明抬轎的馬屁機構,其中最臭名昭著的是「平機會」和「私隱專員公署」。平機會的劣跡早已街知巷聞,不值得浪費時間討論,但最近「私隱專員公署」卻在校本驗毒條例上插上一腳,令在下不得不飛起一腳,教訓一下這隻專咬飼主的賴皮狗。
在校本驗毒問題上,私隱專員吳斌公開表示,「家長或監護人不能代表未成年人給予同意」。其實,吳斌所質疑的問題,由於有違中國人社會傳統風俗,早已引起社會爭論,有關部門早於○七年已向政府提出修例,要求容許家長代表未成年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士,可在「有利當事人之目的」下,使用其個人資料。中學生基本上屬於未成年人士,吸毒又是影響學生一生的嚴重事件,家長又豈會無權代表他們同意呢?吳斌可能是白吃白喝太久了,恐怕市民忘記了他的存在,才會無事生非出來湊個熱鬧。
老實說,就是校本驗毒衝撞了私隱條例,私隱條例也得修法讓路。因為,清掃校園毒禍乃關係學生前途的大事,私隱條例相對之下根本不值一哂。中國人社會向來遵奉儒家傳統,父母與未成年子女之間關係親密無間,當中並沒有什麼私隱問題。照吳斌所言,子女吸毒,父母也無權過問,這豈不是要在傳統家庭中建立一堵牆,隔絕了父母對子女的關心?
西方文明並非全是好東西,私隱專員公署這種毫無實用價值的政治花瓶,本來就不應該浪費納稅人的金錢讓他們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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