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甘乃威前助理王麗珠在聲明中披露,她在和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及副主席劉慧卿見面要求該黨嚴肅處理事件,其間何俊仁曾提出「附加行動」,即由該黨全體立法會議員譴責甘乃威。不過,何俊仁在記者會上被問及民主黨何以沒有採取有關行動時,他則稱對方理解可能有誤,民主黨沒有可能即時作出這樣的決定。
王麗珠在聲明中披露,她在與何俊仁見面時,要求民主黨嚴肅處理事件,包括要求甘乃威以個人名義發道歉信,交代他曾經向她表白,並承認辭退她是不合理;甘乃威立法會議員辦事處發在職證明,澄清她工作表現無問題;又要求向民主黨全體立法會議員通報,甘乃威曾經向她表白,辭退她的原因和其工作表現沒有絲毫關係。何俊仁答應上述要求外,又附加兩項行動,包括該黨全體立法會議員譴責甘乃威,並向在民主黨辦事處的員工通報她被解僱,非因工作表現問題。
何俊仁:不可能一口答應
何俊仁昨日辯稱,該黨並非所有人都知悉事件,他亦未向黨團交代過,不知道黨友的意見,故不可能一口答應有關要求,又稱自己當時只是答允將問題交由該黨黨團討論。
另外,王麗珠在聲明中,又強調自己在和何俊仁及劉慧卿會面時,並沒有訂明任何保密協議,相反,他們指出,明白她仍然有權利以其他途徑處理事件,包括向傳媒披露實情。
對此,何俊仁說:「按照常理,任何人士向他們提出申訴,理應該保護當事人的權益」,而又稱王麗珠在向他們求助時,曾表示希望事件不向外公開,以免她成為新聞或傳媒焦點,「當然大家並無簽任何文件,但實際上是有保密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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