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6月15日:甘乃威在中環一間高級餐廳向王麗珠表白,並稱對她有好感。王即時拒絕及表明辭職,甘要求王再三考慮大家的關係,此後又不斷以工作為由與王單獨工作或面談。
■9月23日:甘邀請王單獨外出午膳遭拒,再追問王翌日可否應約,王表明不可以,甘同日要求王單獨在辦公室房間談公事。
■9月24日:甘不滿王一邊趕撰新聞稿、一邊開會,隨即要求其他同事改到另一地方開會,並要求王寫好新聞稿後加入會議。
■9月25日:甘表示和王無法合作,即時辭退王,王當晚由前僱主譚香文陪同約見劉慧卿要求討回公道。
■9月26日:劉慧卿致電稱可安排王於民主黨工作,王只答謝但無答應。
■9月30日:王要求何俊仁及劉慧卿嚴肅處理事件,要求甘發道歉信,又要求民主黨向黨內立法會議員通報甘曾向王表白,辭退與工作無關。何俊仁答應要求,更稱黨內議員會譴責甘,並向黨辦事處員工通報,王被解僱非因工作表現問題。
■10月初:王形容傳媒相繼報道此事,壓力超乎想像。王於近日透過代表律師致函民主黨和立法會,稱因壓力問題無法助查。
■12月3日:王向傳媒發聲明陳述事件經過。
*根據王麗珠透過律師行發出的聲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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