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死因庭法官多項建議,消防處及機電署均作正面回應,表明正作多方面改善。至於外判維修保養工作,有議員贊成可作考慮,但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屈奇安則認為,私人公司未必能夠應付救護車所需的「全天候」保養工作。
消防處現時已將救護車保養次數由每年3次增至4次,救護主任對救護車保養方面已有一定培訓,處方會研究判詞及考慮有需要時加強培訓。
機電署:故障率降逾65%
另外,消防處訂購的新救護車其中106部已抵港,在明年第3季前將會有多90部付運,屆時救護車平均車齡將會少於2年。機電署則回應稱,對救護車的維修程序已採取措施改善,在今年5至10月,救護車故障率已較過去2年減少超過65%。
今年2月至8月,署方已為整個車隊換走較容易故障的零件,及訂立監察故障機制;又在元朗及沙田加設2個救護車快速維修工場。署方將配合消防處更換老化救護車,提供穩定支援服務。對於外判維修保養工作,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屈奇安認為,救護車要24小時運作,本身不能夠有任何時刻出問題,而私人公司未必可以全天候提供服務,機電署是政府部門,它有責任要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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