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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向洋:自欺欺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0-01-18]     我要評論

何亮亮 鳳凰衛視評論員

 港澳辦15日罕有地發表聲明,指出「五區公投」從根本上違背《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就政制發展的決定。對此「五區公投運動」總發言人、公民黨黨魁余若薇回應說,凡《基本法》與本地法例沒有禁止的,便是合法,運動以和平方式讓港人透過投票表達對實現普選的決心,是「合憲、合法、合情」,特區政府一直強調「五區公投運動」只是補選,不承認它是具法律效力的公投,若然如此,港澳辦毋須措辭嚴厲「表示嚴重關注」。

 這位黨魁身為大律師和立法會議員,不是不知道中央政府的態度,更不是不知道《基本法》的規定,卻故意混淆概念,將香港本地一般法律意義的「沒有禁止即是合法」轉換為是《基本法》的概念。《基本法》沒有規定香港可以設立公投機制,絕非香港就可以如此,更何況港澳辦的聲明已經表達得十分清楚。黨魁想說而沒有說的是,就算港澳辦說了,我也照樣要辦「五區公投」,就算《基本法》沒有規定,我也可以做。

 公民黨的骨幹都是大律師,但是他們對《基本法》的不尊重和故意歪曲,與其說是由於他們的法律專業不足,不如說是源自他們骨子裡對《基本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敵視。他們可以自欺,卻無法欺人,想讓香港社會接受他們的邏輯(《基本法》沒有禁止就是合法),只是抽刀斷水,「五區公投」也只能是抽刀斷水。港澳辦的嚴厲措辭,不是公民黨的輕描淡寫和故作鎮靜能夠化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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