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珍
「終極普選聯盟」要求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承諾:明確表明取消功能組別,明確肯定2017及2020必須實行普選。這與公社兩黨提出的「盡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並無實質上的區別。簡而言之,「終極普選聯盟」想要的正是「終極普選承諾」,目標集中於取消功能組別。但這個「終極普選承諾」,在原則、程序、現實三個方面,都極不可行。
國務院港澳辦2010年1月15日發表的聲明指出:「香港個別社會組織宣布將推行以『盡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為主題的『五區公投運動』。對此,我們表示嚴重關注。」眾所周知,港澳辦的聲明代表了中央的立場。
「五區公投運動」違憲違法的實質,是昭然若揭的。因為「公投」是一種公權力,公權力只有法律授予才能行使,公社兩黨在法無授權下推行「五區公投運動」,不僅是從根本上違背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而且是公然對抗憲制,挑戰中央。反對派中的溫和政黨、團體及人士,不認同公社兩黨的對抗立場和極端口號,組成了「終極普選聯盟」,願意採取較為理性務實的態度探討政改方案,值得肯定。但是,「終極普選聯盟」要求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承諾:明確表明取消功能組別,明確肯定2017及2020必須實行普選。這與公社兩黨提出的「盡快實現真普選,廢除功能組別」,並無實質上的區別。簡而言之,「終極普選聯盟」想要的正是「終極普選承諾」,目標集中於取消功能組別。但這個「終極普選承諾」,在原則、程序、現實三個方面,都極不可行。
原則:政改須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框架中進行
從原則方面來講,政改必須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框架中進行。
功能組別體現均衡參與,這是《基本法》規定的香港政制發展必須堅持的重要原則。1990年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姬鵬飛向全國人大提交《關於香港《基本法》(草案)及其有關文件的說明》時特別提到,香港要發展政治體制,除須符合「一國兩制」的原則外,亦要以保障香港的穩定和繁榮為目的。在這個大前提下,香港政制必須「兼顧香港社會各階層的利益,有利於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既保持原政治體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又要循序漸進地逐步發展適合香港情況的民主制度」。《說明》充分闡釋了《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功能組別是「香港原政治體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廢除功能組別,不符合《基本法》的立法原意與原則。社民連兩名成員曾入稟高院,指立法會部分功能組別存在公司票及團體票的安排違反《基本法》,故申請司法覆核。2009年12月10日,高院裁定有關的公司票安排並未違反《基本法》的有關規定。主審法官在判詞中說,功能組別制度的設立,旨在讓重要的社會階層派代表進入立法會,在法案或議案中就業界利益進行辯論,從而維持香港的穩定與繁榮,並促進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高院的有關判決,符合《基本法》的立法原意與原則。
2007年12月29日人大決定指明:「2012年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立法會的選舉,不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功能團體和分區直選產生的議員各佔半數的比例維持不變,立法會對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維持不變。」本屆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只能在這一框架下處理功能團體的問題,無權越俎代庖決定2012年之後的政改。
程序:必須依照「五步曲」辦事
從程序方面來講,按照基本法和人大解釋,政改的啟動需要經歷「五步曲」,中央和特區政府都必須依照「五步曲」即五個法定程序辦事,而不能離開「五步曲」承諾取消功能組別。
所謂「五步曲」,一要由特區行政長官向中央提交報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是否需要修改的決定;二是由特區政府將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以法案形式提交立法會審議;三是法案必須獲得立法會三分二多數議員通過;四是必須得到特首同意;五是必須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或批准。「五步曲」的啟動,是逐屆展開,其中的每一個步驟都不能少,也就是說,不僅特區政府無權越俎代庖決定2012年之後的政改,就是人大常委會也只能逐屆處理香港的政改問題。「終極普選聯盟」要求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承諾:明確表明取消功能組別,這是要求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不依法辦事。
羅爾斯 (John Rawls)在《正義論》(The theory of justice)中認為:「在純粹的程序正義(pure procedural justice)中,不存在對正當結果的獨立標準,而是存在一種正確的或公平的程序,這種程序若被人們恰當的遵守,其結果也會是正確的或公平的,無論他們會是一些什麼樣的結果。」正如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指出,香港每屆選舉的修改,都必須經過「五步曲」,2016年及2020年的立法會選舉辦法的修改,也必須經過「五步曲」,現階段不可能就2020年是否廢除功能組別作決定。陳弘毅教授亦指出,任何政制改變需要中央「開綠燈」,但中央不會把政改問題強加於香港,方案最終能否通過要視乎香港立法會能否取得三分之二議員大多數支持:「中央同意只係行髐@半,最後政改方案仍要香港自己通過,唔係中央通過,亦唔係中央單方面的決定。」「終極普選聯盟」成員、中文大學公民社會研究中心主任陳健民近日也在報章撰文指出:「即使人大常委決定2017可實行特首普選和其後可實行立法會普選,只要泛民與建制派不斷互相否決,最終雙普選仍可落空而不能說人大違反承諾。」可見,「終極普選聯盟」要求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承諾取消功能組別,以及2017及2020必須實行普選,是要求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不依法辦事。
現實:實際情況不允許取消功能組別
根據香港特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發展政制,也是基本法的重要原則。從現實來講,包括經濟、政治等各方面的實際情況而言,功能組別也不允許取消。
從經濟上看,以工商專業界為主的功能組別所代表的行業,對經濟發展和政府稅收舉足輕重。功能組別實際上接近「法團主義」,它的作用是將公民社會中的組織化利益聯合到政府的決策結構中去,就有關政策範疇與政府一起共同決策。從立法機關設立功能組別至今的25年中,發揮了均衡參與的作用。目前立法會功能組別的30個議席,包含了全港28個界別,這些界別所創造的財富,佔本地生產總值(GDP)的九成以上。香港一成的人口,負擔了政府稅收的九成,而這一成的人口,大部分屬於功能組別選民。上世紀八十年代工商界提出「要選票還是要飯票」,是擔憂一人一票的直選導致民粹主義、福利主義和「免費午餐」,不利資本主義經濟發展。事實證明,這種擔憂不是沒有根據。香港稅基狹窄,若取消繳稅多選民少的功能組別,易令民粹主義和福利主義泛濫。
有人聲稱,「全世界只有香港實行功能組別的議會選舉」,因此廢除功能組別符合普世原則。但事實是,香港立法會功能組別和分區直選產生的議席各佔半數,立法會對法案、議案的表決程序須經由直選及功能組別各過半數通過,實際上有全世界許多議會實行兩院或兩院混合制的影子。世界上採取兩院制的國家有五十多個,其中發達國家佔七成以上,英國、美國、法國、德國、荷蘭、意大利、日本、加拿大、澳洲等主要資本主義國家都採用兩院制。英國上議院議員基本上是委任制或世襲制,由皇室人員、世襲及世俗貴族和主教組成,而且人數比下議院差不多多了一倍。挪威、丹麥、瑞典、冰島和新西蘭等國家的議會,是兩院混合制。因此,香港實行功能組別的議會選舉,符合普世原則。
當然,目前的功能組別選舉也存在不足,選民基礎需要按照普選的要求逐步擴大。但權衡利弊,功能組別應該改革,但不可取消。而且,功能組別如何改革,也有待社會凝聚共識。在社會沒有經過充分討論、達至共識的情況下,任何人都不應該也不可能事先作出任何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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