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麟 香港護衛及物業管理從業員總會主席
在現代化社會中,每個角落裡都存在很多不平等、被欺壓及被剝削且求助無門的小市民,尤其在保安行業,長時間工作但薪酬偏低。他們大部分每天工作12小時,尚未計算上下班的交接及往返交通時間。
保安工友每天三分之二時間用於工作上,長期的抑壓,令從事保安行業的工友大感到身心疲累。他們與家人、朋友相聚時間少,甚至與家人訴說的時間都沒有,長期少溝通而出現家庭冷漠,孩子乏人照顧而成為邊緣青年等,在香港這個現代化都市裡是可悲而具諷刺的景象。
保安員的工作待遇應改善
保安員的薪酬待遇,是社會上最低的。根據工會調查顯示,保安從業員中,六成月薪位於五千至六千之間,特別在一些偏遠地區更甚。他們每天工作十二小時,部分更沒有用膳時間,只安排十多分鐘,用膳後隨即當值。他們工作的時薪不足二十元,連一個飯盒也買不到。儘管他們年復一年的每天辛勤工作,但要升職加薪等如發白日夢;相反管理層的薪酬待遇卻不斷膨脹,坐收公司花紅。
此外,保安員由於大多為文化低、技術低。他們當中雖然有一些是具有專業及一定文化基礎的新移民,但要他們在長工時及不定時上下班的工作環境下,要他們持續進修以改善待遇真是談何容易?事實上,部分保安員因為害怕失去工作及不熟悉勞工法例等等因素,經常被僱主欺壓、剝削,被上司針對,甚至是性騷擾,以致長期累積不滿而出現鬱結。
保安工人為上百萬住宅、商場、停車場、娛樂和市政公共等場所向市民提供保安護衛服務,使市民生活在一個有序、安全及舒適的環境裡。但他們超低的薪酬及超長的工作環境,卻與香港的經濟環境格格不入,造成強烈的對比。
這群弱勢社群所處的困境,使他們對社會不公平所積累起來的怨氣、戾氣日益加深,特區政府常常說要構建一個和諧社會,看來香港是時候立法制訂最低工資,讓弱勢勞工能夠有尊嚴地就業,過上常人應有的家庭生活。
五一勞動節剛過去,它是紀念一百二十四年前的美國工人爭取「八小時工作制」。時至今天,香港的保安員仍需不斷地爭取「八小時工作制」,真是一大諷刺。最低工資將會在今屆立法會期進行立法,但其孿生兄弟——標準工時,社會也應有一個共識,為長工時僱員吶喊,讓由他們釋放出來的工時,增加更多就業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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