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各界社團政制發展研討會
余國春 香港僑界社團聯會會長
我們呼籲立法會議員以理性、務實和包容的態度,擱置爭議,「求大同,存大異」,審議和通過政府2012年的政改建議方案,讓民主政制穩步向前發展,讓政府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加快粵港經濟融合,改善就業和民生,不斷提升香港的競爭優勢,確保社會穩定和諧,經濟持續穩步發展。
在特區政府發表了《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建議方案》(下稱《建議方案》)後,香港僑界社團聯會在香港多份主流報章刊登了「香港是我家——支持政府2012年的政改建議方案」的聲明。我想在這裡重申幾點看法:
一、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為國家最高權力機構,於2007年12月29日已對2012年政改作出了具憲制性的決定。
香港僑界社團聯會認為,《建議方案》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符合《基本法》有關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按照均衡參與、循序漸進發展民主的規定,確實比2005年提出的政改方案更加進一步,也提高了民主成份,為實現普選邁出了重要的一步。對此,我們表示支持。
二、尊重民意 息除紛爭
《建議方案》是經過立法會各黨派討論及收集了廣大市民意見,是社會各界人士理性務實、包容共濟、凝聚共識的成果,我們應當倍加珍惜。
據中大香港亞太研究所2010年1月28日至2月4日進行的民意調查,約51%受訪市民支持/非常支持立法會通過政府建議的2012年政改方案。據一國兩制研究中心於2010年2月17日至20日進行的民意調查,約59%受訪市民認為立法會應該通過政府提出的政改建議方案。
我們認為,政治民主化過程不可能一步到位。若把2012年以後的政改意見綑綁在一起,只顧一方獨贏,並非香港之福。近日,中聯辦李剛副主任已多次與溫和反對派代表晤談,增進了解,搭建了表達訴求的平台。香港社會各黨派應當尊重民意,息除紛爭,增進共識,「退一步,海闊天空」,開創和諧共濟的局面,推動政制向前發展。
三、功能組別制度的作用
《基本法》在八十年代起草時,原意是為承襲港英舊制,委任不同專業、行業及界別人士擔任議員,後來推行政制民主化,便將委任改為由原有功能組別選代表入立法機關的做法。這一制度至今已運作25年,成績斐然,成效有目共睹。目前立法會功能組別的30個議席,包含了全港28個界別,這些界別所創造的財富,佔本地生產總值(GDP)的九成以上。可以說,這一重要架構體現着各個行業與階層的所有人士在引領香港進步和發展中的主導作用。以工商界、金融界、航運界等為例,這些界別的人士,憑借自身的勤奮與實力,大力發展自身所在行業,建立規範且充滿機會的營銷環境,持續不斷推動香港經濟向前發展,並製造大量就業機會,促進香港繁榮穩定。嚴格來說,在功能組別中,屬於工商界別的總數,不超過功能組別總數的50%。功能組別中的一些界別,如漁農界、保險界、地產及建造界和勞工界等等,每個界別已登記為選民的數目雖然不超過1000,但他們的代表在立法會中可以反映所在行業及香港基層市民的意見,方便香港政府更全面地聽到各界各階層的聲音,為議會提供大量寶貴的專門知識和建設性意見,還有一些界別,例如教育界、會計界、衛生服務界等,選民數目分別高達88,964,089和36,491,因而若一概而論指稱功能組別缺少選民基礎,也是與事實不符或缺乏理據的。
總體上,就香港現實情況而言,功能組別不但有助於提升立法水平,而且能平衡不同階層和不同行業利益,更可協助和監察特區政府施政,因而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對於目前香港各界對區議會組別的選舉辦法存在分歧的情況,建議各界在探討功能組別及功能組別選舉辦法問題時,在以《基本法》及全國人大決定作為最根本原則之下,應主要探討關於如何進一步完善功能組別及其相關制度,共同深入探討如何在可實際操作基礎上擴大選民基礎,而並非糾纏於功能組別的「存廢」。
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但絕不是像前面所批判的個別少數人心目中的所謂「民主」、「自治」。我們呼籲立法會議員以理性、務實和包容的態度,擱置爭議,「求大同,存大異」,審議和通過政府2012年的政改建議方案,讓民主政制穩步向前發展,讓政府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加快粵港經濟融合,改善就業和民生,不斷提升香港的競爭優勢,確保社會穩定和諧,經濟持續穩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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