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明 立法會議員
筆者參加了六月一日房委會召開的集思會,由鄭汝樺局長親身主持,這正式展開了為期三個半月的公眾諮詢。題目是政府應否再資助市民自置居所,這其實是去年社會上熱烈爭論復建居屋所引致出來的諮詢,特首承諾在十月公佈施政報告時會交代政府的最終決定。
政府明白只靠供應土地包括勾地和不定期拍賣土地遠遠不能滿足坊間的要求,所以在諮詢中提出最核心的三個問題:(一)為何資助市民自置居所?(二)應協助哪些人士?(三)以哪種形式協助?
其實這次諮詢跟以往的政府諮詢手法極之不同,最突出的是根本沒有諮詢文件,只有一些網上資料,即概述數十年來資助市民買樓的資料,大致上是一些數字及年份的資料。可是,政府又提出若資助市民買樓時必要考慮的一些因素,其中有些地方頗令筆者覺得政府根本有既定的立場來進行諮詢,最明顯是凡以公帑推行資助市民置業的措施,均須獲得整體社會接受,並顧及公平對待社會各界人士為原則!筆者不禁要問什麼是整體?怎樣才算有共識呢?
相信大家都了解任何公共政策也不可能達到各界人士都認為公平及可以接受。政府訂下這些先決條件,無疑就是把復建居屋的聲音用技術理由去壓倒!
整個諮詢的靈魂就是上文所述的三項問題,筆者大惑不解的是當年(即1978年)政府拍板推行居者有其屋計劃和在1988年推出自置居所貸款計劃時,這三個問題必定已詳細考慮,最後當然得出了答案後便開始以公帑資助市民自置居所,如今何以又再一次提出這些涉及大原則的問題呢?
現在第六期的居屋即將發售,合資格的家庭高達十萬個,他們又是否受資助的對象呢?筆者衷心希望各位市民要積極地在九月十七日前表達意見,讓政府聽到你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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