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錦輝教授 中文大學工程學院副院長(外務)、香港資訊科技聯會會長
今年4月初粵港雙方領導層遠赴北京,在國務院官員見證之下簽署《粵港合作框架協議》。適逢中央政府正在籌備「十二.五」規劃期間,香港應抓緊契機,與粵方深入探討進一步合作空間,把協議內容納入規劃之中,加強未來五年粵港區域經濟發展,鞏固粵港聯手的華南區國際經濟樞紐地位。有見及此,香港資訊科技聯會與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譚偉豪合作,成功邀請到國家科技部發展計劃司秦勇副司長來港在「第五屆科技經濟論壇」作主題演講。
在演講中,秦副司長闡釋國家科技發展「十二.五」規劃的作用、工作流程及戰略取向。他表示規劃是中央政府在一定時期內瞄準國家科技發展上的指導思想、方針、戰略和宏觀政策的集中表述,是制定具體科技政策的依據。從科技管理的角度,規劃是政府對科技發展進行宏觀管理的一種管理方式,也是為服務於科技之外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對科技資源進行配置和使用的一種方式。
秦副司長解釋,自2000至2008年,中國的知識創造能力較強,但企業創新方面則較弱。因此「十二.五」科技規劃工作(2011-2015)的其中一項焦點,是要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除了推動創新之外,中國還需要可持續發展、改善民生及提升其國際競爭力。
在結論中,副司長還向香港科技界提出三大建議。第一,依照CEPA協定,他建議香港科技界進一步加強與內地的合作。在今年3月31日,國務院有關部門與香港特區政府在北京舉行了2010年《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座談會,新一輪CEPA內容將會擴展至科研及教育範疇。按照香港特區政府重點推動的六大新興服務業的意願,內地與香港將重點加強在文化產業、環保產業和創新科技產業等三個領域的合作。這為內地與香港的科技合作和產業合作提供了更多的機會。
第二,香港應把握國家「十二.五」科技發展重點,繼續實質地參加科技計劃等工作。首先,香港應妥善利用內地與香港科技合作委員會平台,使其發揮應有的策略性作用,結合兩地發展重點,進一步加強香港和內地的科技合作。再者,香港應更主動地與內地的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合作,參與科技計劃的研究工作,亦可以透過在內地設立研發機構等方式,直接申請國家973、863計劃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的科技研究計劃專案。
第三,繼續深化粵港、深港合作,促進區域創新體系建設,包括結合《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和《橫琴總體發展規劃》的實施,推動區域創新體系建設。此外,應繼續深化《深港創新圈合作協議》所建立的深港創新及科技合作機制,充分發揮深港兩地在資源分享、產業互動、教育融通、區域輻射等方面的優勢,不斷推動深港合作,向更新內涵、更寬領域、更高層次發展。
有鑑於秦副司長的建議,香港與廣東省各城市尤其是深圳應該積極爭取雙方在官、產、學、研多方面的交流合作,持續不懈地打破雙方彼此之間的無形障礙,無分你我,攜手打造粵港創新科技的嶄新動力。這樣除可加強自身區域的經濟之外,亦可為國家未來發展成為創新型國家的目標作出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