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明 立法會議員
觀塘牛頭角上h及藍田h的窗鉸問題,致使這兩屋h的所有窗鉸共十萬個需要全部更換。有關新聞發佈後,房委會建築小組於上周召開會議,聽取房署匯報,並制訂一連串短期及長期措施,以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首先,大家會問,究竟發生甚麼事?
據房署資料顯示,該兩屋h均於2009年初落成,入伙不久便屢接窗鉸投訴。截至今年1月,兩屋h辦事處共接獲約50個投訴,指「窗鉸過緊」難以開關,或者「窗鉸生鏽」。經進行檢查化驗,結果發現窗鉸物料成分未達到合約指定規格。為確保公眾安全,房委會除要求有關承辦商即時更換所有問題窗鉸外,亦要求他們更換這兩個屋h內所有單位的窗鉸,全部費用由承建商承擔。全面更換窗鉸工程已於今年3月下旬展開,目標完成日期為今年8月。
跟荂A大家會問,房署不是有很好監管制度嗎?怎麼入伙前未有絲毫發現?
今次窗鉸事件明顯反映房署監管承辦商出了很大漏洞,未能在查驗材料,以至在建造及收樓過程及早發現問題,及早作出更換。事後,房署提出加強監管供應鋁窗部件的質素,包括:要求承建商提供不鏽鋼窗配件的出廠成分證書及生產商測試報告;監管測試四桿窗鉸的機械及化學特性;監管測試繫件及配件的耐力;抽檢窗鉸手工,確保窗鉸鑲嵌牢固而運作暢順;以及研究把供應房委會地盤使用的鋁窗及四桿窗鉸,納入產品認證計劃。
筆者希望房署認真執行這些措施,確保公屋質素,以及居民安全。
不過,事件中房署仍有其他不妥善之處未有認真交待:究竟房署有沒有向住戶解釋清楚窗鉸不符合規格的詳情、對他們安全有甚麼影響、未更換前應有哪些預防措施,避免不幸事件發生?
今次事件亦反映房署缺乏「嚴重事故通報機制」,以盡快向公眾公布一些重大事故,特別是涉及住戶安全的事故。事件早於今年一、二月發現,房署早於三月展開更換工程,但卻沒有主動向公眾發佈訊息,直至六月傳媒揭發才向小組委員會匯報及向公眾交待。這只會加深公眾對房署有意隱瞞、黑箱作業的印象!
筆者希望房署可考慮參考醫管局做法,制訂「嚴重事故通報機制」,訂定指標,遇有嚴重事故,如以往的升降機斷纜、今次的窗鉸不符合規格,或其他會影響住戶安全的嚴重事故,會在事故發生的指定時限內,主動向外公佈詳情及交待跟進工作。
筆者已去信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要求討論今次窗鉸事件對住戶的影響,到時也會一併提出設立「嚴重事故通報機制」,希望可加強房署管理公屋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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